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现公布广东省司法厅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情况概述
2017年,我厅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加强组织领导,深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完善制度机制,推进行政行为和政务服务全过程公开,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促进全省司法行政机关职能转变,增进社会各界对司法行政工作的了解理解、认同协同,有效提高工作透明度和依法行政能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先谋后事,稳步推进。我厅认真组织学习领会《广东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精神,制定了《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细化了工作任务,明确了责任分工;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切,研究制定了《广东省司法厅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工方案》,明确了本部门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的工作任务、具体措施、牵头落实单位、完成时限等,做到有专人负责,有具体方案,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二)加强领导,压实责任。一是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7年,厅主要负责同志在厅长办公会听取信息公开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推进工作。二是根据厅机关机构职能和人员调整情况,对厅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监督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及时进行调整,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具体工作责任。三是分管厅办公室的厅领导为我厅政务公开具体工作主要负责人并向社会公开。
(三)拓展渠道,丰富内容。
1.按照《政府网站发展指引》和《广东省2017年度政府网站考评方案》的相关要求,我厅对门户网站进行升级改版,强化信息公开和互动交流功能,提升网上服务能力和大数据支撑水平。
2.健全完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整合优化服务资源配置,扩展信息公开新渠道,以“12348中国法网”“12348广东法网”建设为龙头,通过建设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网络平台和实体平台,强化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与110报警服务台、12368诉讼服务热线、12345政府服务热线、12355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和广东民生热线等联动协作,推动线上、线下服务一体化,努力为群众提供多层次、多领域、个性化的公共法律服务,让人民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了解到司法行政相关信息、享受到优质公共法律服务。
3.利用新闻媒体,积极搭建公开平台。加强与各级主流媒体的沟通合作,让新闻媒体及时了解我省司法行政工作动态,有重点有步骤推进信息公开和宣传工作。积极借助中央和省主流媒体的力量,多发声、正面发声、有效发声,扩大公开内容,增加影响力,提升社会美誉度。2017年,我厅紧紧围绕中心工作,积极主动开展十九大精神、司法行政改革任务、公共法律服务和司法行政先进典型等新闻宣传报道,已在南方日报、法制日报、南方法治报等主流媒体发布新闻稿和厅领导专访稿45篇,被南方网、法制网、新浪、腾讯、网易等网络媒体转载1600余次。
(四)围绕重点,扩大公开。
1.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一是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文件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函〔2017〕65号)要求,深入开展“放管服”改革等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完成了对我厅恢复重建以来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办理废止77件,宣布失效12件,在厅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了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二是大力推行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公开机制。进一步厘清职责,修订完善我厅权责清单,形成了《广东省司法厅权责清单》(2017版),确定行政许可事项14项43子项、行政处罚事项32项、行政给付事项1项、行政检查事项4项、行政奖励事项3项、其他事项33项。权责清单形成后,我厅将其在厅互联网门户网站公开,据此对网上办事大厅相关事项和内容进行了调整,编制了85张权责运行流程图,并及时将《广东省司法厅权责清单(2017版)权责运行流程图》主动公开。
2.主动公开司法行政审批事项。全面梳理司法行政审批事项,深入推广“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模式,促进行政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实现全部55项网上办事事项的网上申请和办理。将我厅相关业务接入省级统一申办平台、统一身份认证系统、网上办事服务事项目录系统,开展电子证照系统对接工作。
3.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照“双公示”要求,在门户网站开设专题栏目,及时更新公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6790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各项工作依法规范运行。
4.推进监管执法信息公开。规范法律服务事中事后监管,推进监管情况公开,重点公开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司法鉴定、仲裁机构登记等监管信息。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机制,印发《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对全省公证机构、仲裁机构登记开展了检查监督,将检查结果在厅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并通知检查对象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改正,取得了较好的执法检查效果。“双随机一公开”强化监管工作,推进监管创新,努力实现科学监管、有效监管。
(五)回应关切,做好解读。
1.做好政策解读。我厅开展政策解读形式多样,包括负责同志撰稿解读、政策问答、在线访谈、媒体专访、新闻发布会(通气会)等。一是主要负责人厅领导带头宣讲政策。厅党委书记、厅长曾祥陆接受《法制日报》记者专访解读政策;厅领导余继军上线省政府门户网站“政府工作话你知”微访谈栏目,回应网友关注问题。二是通过召开新闻通气会等,丰富解读方式。在文件解读的基础上,召开新闻通气会,邀请记者、行政机关代表、律师协会代表、律师代表等参会,分管律师工作的厅领导出席通气会,现场回应、当场答疑,实事求是、有的放矢开展政策解读。三是在厅门户网站开设“政策解读”专栏,围绕司法行政政策及规范性文件开展解读或转载省(部)级相关内容。
2.扩大公众参与。一是通过厅门户网站政民互动、网上办事大厅、“网络发言人”电子邮箱等与网民进行网络互动,共收到各类留言、电子邮件等信息12043条,受理有效留言信息1245条,答复1238条,答复率99%。二是在我厅门户网站设立民意征集栏目,对相关决策征求意见。如2017年在制定律师管理、公证管理等规范性文件时,充分利用平台听取意见,发布意见公告及听证公告,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加强依法行政。
3.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出的建议提案。协调办理17件人大代表建议和12件政协委员提案,认真协调“一把手”领办的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679号关于“加大公共法律服务财政预算,努力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建议和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20170613号关于“开展我省‘绿色监狱’建设”提案的办理工作,并将相关的办理答复函在厅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群众对办理结果的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7年,我厅确定并通过厅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公文类政府信息6436件。公布了我厅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2017年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2016年广东省司法厅部门决算。此外,全年还在厅门户网站发布政务信息及新闻信息1030条,在“广东省司法厅”政务微博发布厅及各业务微博发布政务微博959余条,在“广东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号推送微信352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申请情况。2017年我厅共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0件。其中,信函形式受理18件,网上受理38件,当面递交申请4件;来自公民的申请53件,来自法人的申请7件;涉及司法鉴定管理工作的28件,涉及律师管理工作的16件,涉及仲裁机构管理的4件,涉及法律援助工作的2件,涉及公证管理的2件,涉及司法考试的1件,涉及其他事项的7件。
(二)办理情况。我厅对受理的60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部依法按时答复,答复率100%。答复意见中,属于主动公开的3件,同意公开的25件,申请信息不存在的8件,告知作出补充更改的1件,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受理范围的17件。申请人主动撤销申请6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情况
2017年,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安排了2名工作人员承担我厅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所需经费全部在财政拨付的办公经费中列支。未产生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
2017年度无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费的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我厅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发的行政复议案件3件, 2件维持我厅的具体行政行为,1件申请人自愿提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2017年我厅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发的行政诉讼案件2件,均维持我厅的具体行政行为。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7年,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在促进依法行政、保障群众知情权、发挥政府信息服务作用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和协调联动机制不足,仍需进一步优化;二是信息公开内容和形式过于严肃,仍需进一步丰富;三是新媒体平台太过分散,仍需进一步整合。
2018年我厅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部署,聚焦短板,持续改进:一是健全信息公开相关制度,细化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明确公开内容。二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内容建设,创新信息公开形式,拓展信息公开范围和公开内容的深度,以公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公开政府信息。三是统筹整合新媒体平台,形成矩阵效应,打造全媒体信息公开格局,提升信息公开质效。
广东省司法厅
2018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