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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申报第四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的公示

时间 : 2017-11-28 08:54:12 来源 : 广东省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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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全国普法办《关于“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各地层层审核评选上报的基础上,经省委依法治省办、省普法办对各地申报的创建活动先进单位进行核查,拟推荐广州市越秀区等20个县(市、区)、镇申报第四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171128日至127日,如有异议,请如实向省委依法治省办、省普法办反映。

电话:020-87676831   86351215

 

拟推荐申报第四批“全国法治

(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名单

(20)

 

广州市越秀区

深圳市南山区

汕头市龙湖区

佛山市禅城区

韶关市翁源县

河源市紫金县

梅州市五华县

惠州市博罗县

汕尾市陆河县

江门市新会区

阳江市阳东区

湛江市坡头区

茂名市高州市

肇庆市怀集县

清远市英德市

潮州市饶平县

揭阳市揭东区

云浮市云城区

东莞市长安镇

中山市南区

 

 

 中共广东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广东省普法办公室

 2017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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