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普法办《关于“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各地层层审核评选上报的基础上,经省委依法治省办、省普法办对各地申报的创建活动先进单位进行核查,拟推荐广州市越秀区等20个县(市、区)、镇申报第四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17年11月28日至12月7日,如有异议,请如实向省委依法治省办、省普法办反映。
电话:020-87676831 86351215
拟推荐申报第四批“全国法治
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名单
(共20个)
广州市越秀区
深圳市南山区
汕头市龙湖区
佛山市禅城区
韶关市翁源县
河源市紫金县
梅州市五华县
惠州市博罗县
汕尾市陆河县
江门市新会区
阳江市阳东区
湛江市坡头区
茂名市高州市
肇庆市怀集县
清远市英德市
潮州市饶平县
揭阳市揭东区
云浮市云城区
东莞市长安镇
中山市南区
中共广东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广东省普法办公室
2017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