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司法厅公告
〔2018〕第2号
广东省司法厅关于人民监督员
人员变更情况的公告
根据《广东省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相关要求,现将我省人民监督员人员变更情况公告如下:
一、因个人原因主动辞职,经选任机关同意后免除人民监督员资格的共9人,分别是罗斌、黄宗宗、于耀华、钟丽慧、叶才良、林太君、薛杨富、唐冬梅、吴奕波。
二、出现不适宜继续担任人民监督员的情形,经选任机关决定免除人民监督员资格的1人,龙腾。
三、按照人民监督员选任程序补选了刘自森为韶关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
特此公告。
广东省司法厅
2018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