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人民陪审员法》,落实好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下发的《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切实做好我省2018年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2018年9月10日上午,省司法厅、省法院、省公安厅、省人大内司委联合召开全省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何忠友同志出席会议并作讲话。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曾祥陆主持会议并对全省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进行具体部署。
何忠友指出,在全省上下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动我省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当好“两个重要窗口”的关键时期,省司法厅、省法院、省公安厅、省人大内司委联合召开会议,动员部署全省2018年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非常重要,非常及时。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有关会议精神和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部署,在全面依法治国、全面深化改革的伟大实践中,谋划部署好我省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确保始终走在全国前列,不断贡献广东改革经验。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人民陪审员制度是我们党始终坚持走群众路线的重要体现,是保障人民群众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的重要途径,是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在司法领域的具体实践,在推进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改善司法环境等方面的重要意义,增强责任意识,切实抓好人民陪审员各项工作。二是坚持党的领导,确保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沿着正确方向推进。各级党委、党委政法委要加强对人民陪审员法、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践行司法为民宗旨,进一步拓宽人民群众参与司法的渠道,保障人民群众的陪审权利,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实质性作用,确保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方向不偏、立场不移。三是加强统筹协调,推动我省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顺利开展。要依法民主选任,广泛动员不同专业、行业的人员、单位和基层组织参与到选任工作中来;要公开公正选任,广泛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拓宽人民群众参与人民陪审工作的渠道;要协同高效选任,各级党委政府要重视支持,加强保障。各级党委政法委要统筹协调,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主动加强与人民法院、公安机关、人大有关部门的工作衔接,形成强大合力。四是完善配套制度,为人民陪审员依法履职提供有力保障。要根据中央部委出台的相关制度,及时制定我省的实施方案,完善相关配套措施。省司法厅要及时制定我省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方案,按照人民法院的需求,分期分批、保质保量完成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工作,满足陪审工作需要。广东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人民法院、公安机关、人大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协同高效、良性互动的工作机制。要加强普法宣传,把学习宣传贯彻人民陪审员法纳入“七五”普法重要内容,广泛开展宣传,为人民陪审员顺利开展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曾祥陆强调,一要充分认识做好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的重大意义。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加强与人民法院、公安机关的沟通协调,切实增强做好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努力推进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二要周密部署,扎实推进我省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迅速行动,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机构;规范程序,严格进行选任,落实好随机抽选规定,开展人民陪审员资格审查,组织开展好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以信息化手段提高选任工作质效;积极配合,做好管理工作。三要加强组织协调,形成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合力。要加强组织领导、沟通协调、工作保障和舆论宣传。
会上,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龚稼立,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彭会,省人大内司委副主任委员梁少芬分别对本系统做好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省人大内司委、省法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的有关领导和相关部门同志共100人在珠岛宾馆东湖厅主会场参加会议。全省共设置180多个分会场,各地级以上市司法局、县区司法局全体干部及辖区内各司法所所长,各中级人民法院、基层人民法院领导和负责人民陪审员工作的全体人员,各地级以上市公安局、县区公安局领导和负责户政工作的全体人员,各地级以上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县区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领导和相关科室全体人员共5300多人通过视频会议系统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来源:广东省司法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