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日前召开的广东全省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工作座谈会获悉,目前全省有26个公证机构与21家法院对接开展试点,参与法院调解、取证、送达、保全、执行等司法辅助事务。
据了解,去年9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司法厅出台了关于开展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试点方案,明确了公证参与人民法院调解、取证、送达、保全、执行等试点内容,并把涉诉财务的保管服务列入可以参与办理的司法辅助事务,把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商事纠纷列入调解事项。
广东高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钟健平表示,开展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工作,有利于提高司法辅助事务的办理质量和效率,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有利于协助法官集中精力做好审判执行工作,缓解人民法院“案多人少”矛盾;有利于推动社会纠纷解决资源的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
省司法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梁震介绍,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助力法院审判工作,有预防、疏导和减少纠纷,缓解办案压力;有通过证据保全公证以及债权文书公证,固定证据,提高审判效率;有通过公证文书的强制执行力缓解民事判决与裁定的执行难;有通过程序化的法定步骤,增添人们对司法审判程序公正的认可,树立法律权威等一系列重要作用。
座谈会上,中国委托人公证协会有限公司受邀介绍香港律师(委托公证人)参与司法辅助事务情况。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广州公证处、江门市江海人民法院、江海公证处、深圳市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前海公证处围绕本单位具体如何开展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工作进行经验交流。试点公证机构、法院的领导面对面座谈,共商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资金、人员、业务瓶颈的解决办法并达成共识。广东高院审管办、省司法厅公管处以及各试点地市法院、司法局和公证机构相关人员共70余人参加会议。
来源:法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