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彭志强、汤云佩通讯员/刘洪群)“我要利用好警察身份的影响力和专业素养的优势,积极协助解决社区矫正执法中调查取证、收监执行、应急处置等存在的突出问题,增强社区矫正刑罚执行效果。”来自广东省第二强制隔离戒毒所的警察林镇文说。
图1:广东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曾祥陆(右1)与被抽调支援基层社区矫正工作的监狱戒毒警察们亲切交谈,勉励他们做好工作,服务好基层。
2018年1月12日下午,在广东省司法厅召开的推进监狱戒毒警察延伸监管工作动员电视电话会议上,戒毒警察林镇文作为首批抽调支援基层社区矫正工作的代表发言。广东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曾祥陆作了动员讲话;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饶伟平主持会议;省司法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谢昌晶宣读省厅《推进监狱戒毒警察延伸监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图2:2018年1月12日下午,全省推进监狱戒毒警察延伸监管工作动员电视电话会议在广东省司法厅召开。
据悉,此次推进监狱戒毒警察延伸监管工作,广东省共抽调了94名监狱戒毒警察,涉及全省38个监狱戒毒单位,其中省属监狱22个、省属强戒所6个、市属监狱强戒所10个,分别派到21个地级以上市司法局开展基层社区矫正工作。
创新社矫方式 管好服刑人员
曾祥陆说,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推动社会治理中心向基层下移”。抽调监狱戒毒警察延伸监管,有利于整合司法行政系统资源,实现优势互补;有利于监狱戒毒工作向墙外延伸,向社会延伸,实现安置帮教无缝衔接;有利于创新社区矫正工作方式方法,充实基层社区矫正执法力量;有利于管住管好社区服刑人员,提高社区矫正刑罚执行的法律效果,是适应新时代新要求、贯彻落实治本安全观、推进司法行政改革、做好新时代司法行政工作的应时应势之举,是司法行政机关更好地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更高要求而努力实践的具体体现。
图3:广东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曾祥陆说,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推动社会治理中心向基层下移”。抽调监狱戒毒警察延伸监管,有利于整合司法行政系统资源。
出高墙入社区 维护安全稳定
“监狱、戒毒和社区矫正工作都是以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为最终目标。”曾祥陆说,推进监狱戒毒警察延伸监管工作,可以将监狱、戒毒单位成熟的教育矫治理论、方法、手段运用到社区矫正工作中;抽调的监狱戒毒警察也能充分吸收社区矫正工作中的社会性管理方法和手段;监狱、戒毒和社区矫正部门可以通过协调配合,共同处理省内刑罚执行、强制隔离戒毒与社区矫正机构衔接中存在的问题,提高监所工作的社会化水平。社区矫正工作是一项社会性很强的执法管理工作,也是一项执法性很强的社会管理工作。监狱戒毒警察走出高墙,迈入社区,通过直接参与解决社区矫正实际问题,可以更快、更多、更牢地学习到行之有效的方法和经验,提高协调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更好地助力全省司法行政事业共同发展。
图4:广东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饶伟平说,抽调监狱戒毒警察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更好地为社会输出“合格产品”。
提高执法水平 输出“合格产品”
饶伟平说,抽调监狱戒毒警察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推动监狱戒毒工作向墙外延伸、向社会延伸,有利于整合司法行政系统资源,促进优势互补,实现司法行政工作融合发展;有利于充实基层社区矫正力量,提高社区矫正刑罚执行的规范水平和震慑效果;有利于加强广东司法行政远程帮教探视系统管理,使便民、惠民措施落到实处,增强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信任感和配合度;有利于全面落实治本安全观,更好地为社会输出“合格产品”,为新时代法治广东、平安广东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图5:广东省司法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谢昌晶宣读省厅《推进监狱戒毒警察延伸监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不具警察身份 出现辱骂刁难
“对广东省厅党委抽调监狱戒毒警察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决定,我代表广州市司法局表示全力支持和配合。”广州市司法局副巡视员鲁义华说,广州市作为全省第一批社区矫正工作试点地区,于2006年开始实施社区矫正试点工作。随着工作的不断深入,开展社区矫正工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矛盾也逐步凸显。基层普遍反应,因司法行政工作人员不具有警察身份,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管缺乏震慑力,社区服刑人员不同程度存在不配合不服管、甚至出现辱骂刁难工作人员的极端情况,开展工作困难重重。
图6:2018年1月12日下午,在广东省司法厅召开的推进监狱戒毒警察延伸监管工作动员电视电话会议上,戒毒警察林镇文作为首批抽调支援基层社区矫正工作的代表发言。
为破解难题,确保刑罚执行的严肃性,广州市司法局决定强化社区矫正执法力量,从市属监狱、强戒所派出警察参与社区矫正执法工作,2015年还制定了《广州市司法局关于市属监狱和强戒所与区司法局结对派驻司法警察参与社区矫正执法工作的方案(试行)》(穗司发〔2015〕47号),以此规范此项工作的开展。目前,广州共有24名监狱、戒毒警察派驻11个区司法局。从2008年起,广州市司法局共安排7批85人次的监狱戒毒警察派驻各区参与社区矫正执法工作。监狱戒毒警察参与社区矫正执法工作,极大缓解区级司法行政机关执法方面的压力,在社区矫正执法工作中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图7:“对广东省厅党委抽调监狱戒毒警察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决定,我代表广州市司法局表示全力支持和配合。”广州市司法局副巡视员鲁义华说。
累计接收16万 重新犯罪0.1%
据了解,广东省社区矫正工作发展经历了从无到有、由弱变强的艰辛历程,目前社区矫正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基本完善,社区矫正制度体系、执法体系和矫正体系基本建立。近十年来,全省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16.1万人,解除矫正12.6万人,目前在矫3.4万余人,社区服刑人员在矫期间年度再犯罪率2107年保持在0.1的较低水平。
图8:2018年1月12日下午,全省推进监狱戒毒警察延伸监管工作动员电视电话会议现场。
广东省司法厅社区矫正管理局局长杨运根说,目前,在工作中仍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如社区矫正工作力量严重不足、社区矫正工作衔接不畅、重点人员管控难度大、基层社区矫正执法难与用警需求矛盾突出等等,这些都严重影响社区矫正工作的有效开展。这次抽调监狱戒毒警察到各地级以上市司法局延伸监管,可以发挥他们的专业知识、职业素养、身份震慑等优势,帮助指导开展社区矫正工作,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执法活动、增强社区矫正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去年省司法厅在广州、佛山、惠州、汕头、湛江、深圳6市开展了试点,共有73名监狱戒毒警察参与,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加上此次的94名监狱戒毒警察,累计投入警力167人。
图9:被抽调支援基层社区矫正工作的监狱戒毒警察分别与接收单位代表合影。
图10:被抽调支援基层社区矫正工作的监狱戒毒警察分别与接收单位代表合影。
图11:被抽调支援基层社区矫正工作的监狱戒毒警察分别与接收单位代表合影。
链接:抽调警察主要工作职责
(一)参与广东司法行政远程会见管理工作;
(二)参与开展适用社区矫正调查评估;
(三)参与组织社区服刑人员的接收、宣告和解除;
(四)参与开展社区矫正事项审批和相关调查取证工作;
(五)参与组织社区服刑人员集中教育、社区服务等集体活动,协助开展点验、训诫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六)参与做好社区矫正重点对象的监督管理;
(七)协助开展社区服刑人员脱漏管追查、收监执行和法院禁止令执行工作;
(八)开展暂予监外执行罪犯、所外就医强戒人员、刑释和解戒人员回访;
(九)协助监狱、强戒所处理刑罚执行、强制隔离戒毒衔接中存在的问题,帮助化解罪犯、强戒人员婚姻、家庭、财产等矛盾纠纷;
(十)协助完成其它社区矫正工作。
来源:南方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