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和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广东省司法厅《广东省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等规定,经公告、报名、初审、考察、评议等选任程序,广东省司法厅拟选任蔡大明等209人为广东省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拟选任程友顺等30人为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广州铁路运输分院人民监督员,现将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表)。
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如对被公示人有异议,请书面向广东省司法厅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广州市政民路51号
邮 编:510405
受理部门:广东省司法厅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办公室
联 系 人:黄统
电 话:020-86351214
广东省司法厅
2017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