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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40年,广东律师行业“全国率先”的40个大件事

时间 : 2018-12-07 05:12:40 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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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的40年,是我国逐步走向依法治国的40年,也是律师行业大踏步发展的40年。作为全国拥有最多律师的省份,广东律师行业的产生和发展,与改革开放同频率共脉搏。

40年来,广东律师行业有这些“全国率先”的大件事:

1 成立全国第一家法律服务机构“广州市法律顾问处”

1979年上半年,广东省开始恢复律师工作,当年6月成立全国第一家法律服务机构——广州市法律顾问处。

2 成立全国第一家省级律师协会

1980年12月24日,广东省律师协会成立大会在广州举行,时任省司法厅厅长的马芳兼任第一任会长,这是我国律师制度1979年恢复重建后成立的第一家省级律师协会。

3 全国创办最早的省级律师协会刊物《广东律师》

1981年10月28日,省律协首次编印内部资料《广东律师》,这是全国创办最早的由省级律师协会主办的刊物。

4 全国率先为个体户担任法律顾问

80年代,个体户还是个有争议的名词。1983年开始,中山律师在全国率先担任个体户的常年法律顾问。

5 成立全国第一家称为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执业机构“蛇口工业区律师事务所”

1983年7月15日,经省司法厅批准的深圳“蛇口工业区律师事务所”挂牌成立,这是全国第一家称为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执业机构,实现律师执业机构名称与国际接轨。

6 全国率先出台关于律师职业道德的倡议

1982年,广东省律协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律师职业道德的倡议》。

7 全国最早成立办理涉外法律事务的律师执业机构和律师所

1983年8月8日,我国首家经司法部批准的办理涉外法律事务的律师执业机构——广东对外经济法律顾问处成立。

同年10月1日,全国第一家从事涉外业务的律师事务所——深圳市对外经济律师事务所成立,该所1984年办理的“东湖宾馆破产案”是新中国历史上第一单并购案。

8 成立全国第一家不占国家编制、自负盈亏的律师事务所

1984年1月2日,全国第一家不占国家编制、自收自支、自负盈亏的律师事务所——深圳特区经济贸易律师事务所成立,突破开办律师事务所需要国家编制的限制。

9 全国第一个在乡镇设立律师执业机构“广东省东莞市石龙律师事务所”

1984年12月24日,全国第一个设立在乡镇的律师执业机构——广东省东莞市石龙律师事务所(现广东砝码律师事务所)在石龙镇成立,打破中国乡镇没有律师的历史。

10 成立全国第一家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段武刘律师事务所”

1988年5月4日,段武刘律师事务所在深圳国贸大厦挂牌成立,该所成为中国第一家民间性质的律师机构、第一家合伙制律师机构,律师不再是国家干部。

11 我国第一家个人律师事务所“李全禄律师事务所”在深圳成立

1989年6月8日,我国第一家个人律师事务所——李全禄律师事务所在深圳成立,标志着个人可以开办律师事务所。

12 率先开展大规模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改革

1993年底,深圳市全面放开开办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成为法律服务主体,与国际律师服务机构接轨,引领全国律师事务所体制改革热潮。

13 广州律协选出全国第一位由执业律师担任的律协会长

1994年,第三次广州市律师代表大会召开,选举产生出全国首位由执业律师担任的会长(王亚和),组成了由执业律师占90%的律协理事会。

14 产生全国第一部律师行业地方法规《深圳经济特区律师条例》

1995年2月24日,深圳市人大通过了全国第一部律师行业地方法规《深圳经济特区律师条例》,率先对律师体制、律师协会行业管理等进行了改革和规范,开创了中国律师制度立法先河。

15 成立全国第一家政府法律援助机构、县级法律援助机构

1995年11月,全国第一家政府法律援助机构——广州市法律援助中心成立;1997年,全国第一家县级法律援助机构——深圳宝安区法律援助中心成立。

16 出台全国第一个法律援助地方政府规章和地方性法规

1998年7月11日,深圳出台全国第一部由地方政府颁布的规范法律援助的政府规章——《深圳经济特区法律援助办法》,成为全国法律援助立法的排头兵。

1999年8月5日,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全国第一部法律援助地方性法规——《广东省法律援助条例》。

17 广东律师办理过大量的不同类型的“全国第一案”

2000年之前,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广东律师办理过大量的不同类型的“全国第一案”,包括代理全国第一宗按照1979年刑事诉讼法办理的案件、出具全国第一份股票上市法律意见书、代理全国第一宗土地权属争议案件等。

18 成立全国首家律协党委、更名全国首家律师行业党委

2000年9月,全国律师协会首家党委——中国共产党广州市律师协会委员会宣告成立。2016年12月,深圳市律协党委更名为“中共深圳市律师行业委员会”,为全国首家律师行业党委。

19 全国首创以执业律师为主体的人大常委会法律助理制度

2002年初,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在全国率先实行法律助理制度,为兼职人大常委会委员聘请以执业律师为主体的法律助理,开创了律师群体为立法提供服务的模式。

20 成立全国第一个律协团委

2002年8月28日,广州市律师协会团委成立,是全国第一个在律师协会中成立的团委。

21 全国率先设立公职律师事务所,开创“专兼结合”模式

2002年8月6日,广东在全国首先提出设立公职律师事务所和专职公职律师。2002年12月,全国首家公职律师事务所——广州市公职律师事务所设立。

22 在全国第一次由全体代表直接选举出律协会长

2003年7月17日,深圳市第四次律师代表大会通过民主评议和投票,率先产生了中国律师界第一位由律师代表直接选举、由执业律师担任的会长。

23 珠海率先出台国内首部保障律师执业的地方性法规

2003年9月,《珠海市律师执业保障条例》在市人大常委会获得通过,成为国内第一部以保障律师执业权益为主要规范内容的法规。

24 全国首创律协专职监督机构监事会

2005年12月,深圳市律师协会新章程规定增设监事会,作为深圳市律师协会的专职监督机构,为全国首创。

25 湛江成立全国第一个农村维稳律师团

2008年3月,湛江成立农村维稳律师团,这是全国第一个农村维稳律师团,开始探索和尝试运用法治手段化解农村基层矛盾。

26 成立全国第一家可从事本科专业教育的律师学院

2008年8月6日,广州市司法局、广州大学、广州市律协合作组建的广州大学律师学院挂牌成立,是全国最早从事大学本科专业教育的律师学院。

27 全国率先由省“两办”出台开展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

2014年,广东省在全国率先由省“两办”出台开展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

28 全国首设香港与内地合伙联营律师事务所

2014年11月,中国第一家香港与内地合伙联营律师事务所——华商林李黎(前海)联营律师事务所在深圳设立。

29 在全国率先提出“律媒共同体”

2016年9月,广东省律协在全国率先提出“律媒共同体”。

30 在全国首先挂牌成立并运行“维护律师执业权利中心”和“投诉受理查处中心”并开创多个“全国第一”

2017年2月9日,省律协挂牌成立并运行全国首家“维护律师执业权利中心”和“投诉受理查处中心”,做到了“维权个案2小时办结”等五个“全国第一”。

31 全国首创律师业务发展研究院、律政营商环境研究院

2017年,广州律协在全国律师行业中首创性地设立了具有民办非企业独立法人性质的广州市律兴律师业务发展研究院、广州市律政营商环境研究院。

32 出台全国第一部实施《律师法》的地方法规

2017年7月27日,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办法》。这是全国首部实施《律师法》的地方法规。

33 全国首个实现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的省份

2017年11月19日,广东明确在全省全面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成为全国第一个实现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的省份。

34 全国首个律师大厦“广州律师大厦”揭牌

2017年12月1日,全国首个律师大厦——广州律师大厦揭牌。

35 成立全国首个以华语律师为主要成员的国际性法律平台

2018年1月9日,前海“一带一路”法律服务联合会成立。该联合会是全国首家以华语律师为主要成员的国际性法律平台。

36 省律协与司法厅联合发起成立“广东省法律援助基金会”,成为第一个参与发起成立法援基金会的省级律协

广东省法律援助基金会是广东省司法厅和广东省律师协会于2017年12月联合发起,经省民政厅批准成立的公益慈善机构。全国共有8个省市成立了法律援助基金会,但律师协会作为发起人的广东是第一家。

37 全国首个实现省市两级律协完成章程修订工作的省份,率先把“党的领导”全部写入律协章程

2018年9月15日,广东省市两级律协圆满完成章程修订工作,全面实现了把加强党的建设工作等相关内容写入协会章程,成为全国首个实现省市两级律协完成章程修订工作的省份。

38 律师人数率先突破4万人,长期居全国首位

2018年6月,广东律师人数在全国各省(市、自治区)率先突破4万人,律师人数长期居全国首位。

39 香港驻内地代表机构全国最多

截至2018年12月,香港律师事务所共在广东省设立代表处22家,居全国首位。

40 开展“宪法宣传周万名律师宣誓宣讲活动”

在第五个“国家宪法日”和第一个“宪法宣传周”,广东组织全省超过1.1万名律师以“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为主题的律师宣誓活动。

来源:南方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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