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者助手 网站支持IPv6 繁体版 | 无障碍阅读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务五公开

改革开放40周年 | 勇于探索 积极实践 广东坚持改革创新推动普法工作走在前列

时间 : 2018-12-18 04:12:30 来源 :
【字体 :

临近岁末的南粤大地满目青翠,一派生机勃勃,多项法治宣传活动如火如荼进行。11月9日,广东省首批10辆装有大型LED屏播放设备的新型多功能“法律服务大篷车”开往肇庆市,助力肇庆市司法局开展基层普法和法律服务;14日,广东省普法办、省司法厅、省教育厅、团省委在广东实验中学举办“宪法在我心中”法治宣传教育进校园系列活动——“宪法教育大课堂”公开课暨广东省“万场宪法教育进校园”活动启动仪式;21日,广东省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学宪法宣宪法”履职报告评议会在广州召开,省检察院等五个单位在会上作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履职报告,并接受评议团现场评议······这一波普法学法活动热潮为全面推进法治广东建设再添浓墨重彩之笔。

作为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广东一直以来高度重视普法工作在推动各项工作建设中发挥的积极作用,普法工作伴随着法治进程走过40年的历程,敢为人先、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在全国创下了多个“第一”和“率先”,创造了不少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培育出一大批普法特色品牌。1998年,阳江市首创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制度,成为首个“吃螃蟹”的地方,此做法迅速在全国推广;2007年3月,广东率先颁布实施全国首个省级普法地方性法规;2009年,惠州市率先试行行政村“法制副主任”和“社区法律顾问”工作;2014年,“一村居(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作为广东基层首创普法模式在全省推广,基层普法队伍实现专业化。2017年,广东率先成立全国首个省级法治宣传专家顾问团,聘任首批21名专家顾问,提升法治宣传工作专业水准;2018年6月,全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系统启用,7月全省110万国家工作人员参加了宪法专题学考······2014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明确指出要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按照中央的部署,广东围绕培养公民法治意识、学习法律常识、纠正法律误区和有针对性普及相关法律知识等四个工作重点,不断加大普法力度,创新普法思路,探索普法手段,积极开展各个领域的普法工作,在实践中总结探索出一条独具岭南特色的普法路子,普法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引导、服务、保障作用日益凸显。

不断夯实基石 普法工作“四梁八柱”已经形成

近年来,广东通过立法、建立相关制度机制等方式,不断夯实普法工作基石。2018年3月,《广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修订)经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7月,经省政府同意,建立由省司法厅牵头、44个成员单位组成的广东省落实普法责任制厅际联席会议制度。“七五”普法启动以来,广东省相继制定印发了《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等法治宣传教育相关制度和规范性文件13个,经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及专项小组审议通过3个,涉及联合发文省有关单位20多个,以“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机制、以案释法机制、媒体公益普法机制、法治文化建设社会扶持机制、普法队伍经费保障机制、普法考核评估机制等为支撑的普法工作“四梁八柱”基本形成。

广东还不断加大投入保障普法工作规划实施。2017年省级普法专项经费由400万提升到2500万,进一步解决了15个地市和92个欠发达县区普法经费问题。全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和政府购买村(社区)法律顾问经费每年投入超过5亿,各地普法工作经费逐年增长,为基层普法能干事、干成事提供基础保障。

随着普法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广东各地政府依法决策、依法执政水平和群众法治意识、法律素质不断提高,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良序逐步形成。如汕尾市在遇到农村征地、城镇拆迁等纠纷问题时,市委、市政府和司法行政机关通过安排律师等法律工作者向涉及纠纷的人员开展相关普法教育,依法妥善处理好土地补偿安置和维权等情况,推动了多个重大建设项目的开展,汕尾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陈少荣,之前曾担任该市城区区委书记,他感慨地说:“我们真切地尝到了普法的甜头!”河源市东源县自2012年起实行“重大项目普法先行,普法中进行调解,调解时做好普法工作”的模式,6年来已成功调处各类矛盾纠纷8500多件,调解成功8400多件。东源县司法局局长李振球称,“在普法中调解,在调解中普法,不但让受众印象深刻,而且效果事半功倍,案结事也了。”

普法工作转型升级, 全民普法工作格局初现

党的十九大明确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提出“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的新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在2018年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广东代表团审议时,专门强调要“加大全民普法力度,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追求”。近年来,广东创新举措,压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动员全省各方力量参与普法工作。建立了由36个成员单位组成的广东省落实普法任制厅际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全民普法中的作用,推动形成党委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责、齐抓共管的“大普法”工作格局,实现了 广东普法工作的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人人接受普法教育、人人开展普法宣传的全民普法工作局面已初步形成。

2017年12月,广东成功组织首届全省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为全国首创,被全国普法办、司法部向全国各地推荐,并被中央政法委列为全国“全面深化政法改革经验做法”创新项目中唯一的普法项目,广东省委政法委也将其列为“在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上走在全国前列实践创新项目”。

今年11月,广东开展第二届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并且在总结去年做法的基础上,又有不少创新和亮点。活动以“学宪法宣宪法”为主题,将宪法学习宣传作为重点评议内容,增加省直和中直驻粤单位互评、“谁执法谁普法”群众说、“谁执法谁普法”普法创新创先项目颁奖展示等环节,省检察院等五个单位在会上作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履职报告,并接受评议团现场评议。广东省司法厅厅长曾祥陆表示,“报告评议不是终点而是新起点,对本次评议中社会群众和专家评委提出的意见建议,我们将向5家单位梳理反馈并督办整改,要求被评议单位在明年评议会上书面报告整改情况。”

广东不断总结经验,将开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的做法细化、实化、制度化,形成了操作性强的规范流程、配套的规范文本、可复制的经验措施,并要求全省各地市、县区普遍开展,列入“七五”普法检查考核。目前,全省各地级以上市已全面开展,80%的县(市、区)普遍开展本年度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实现全省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常态化、规范化、项目化。

创新普法平台载体 普法特色品牌效应显著

在创新普法工作体制机制的同时,广东也一直大力推动普法平台载体的创新,培育出一大批普法特色品牌,产生了很好的品牌示范效应。

“宪法教育大课堂”公开课是广东普法工作打造的一个亮丽品牌。2018年以来,广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的部署,将青少年宪法教育作为重中之重,整合法学专家、律师等资源,依托媒体人公益普法工作室,探索制定针对不同年龄阶段青少年的宪法教育课件,在中学里开展了四场试讲活动,试讲活动后,广东省普法办进一步完善课件,将示范课件定义为“四个特色,4+4模式”,即主题突出、通俗易懂、互动参与、贴近生活四大特色;采用结合不同年龄段学生、结合身边发生案例、结合法治文化产品、结合现场师生互动的四种宣讲形式,通过尊崇宪法、学习宪法、以案说法、诵读宪法“四大模块”的宣讲内容,注重课堂效果,注重法治信仰培树,在45分钟一堂课的时间内,充分激发学生的学法热情,播撒法治精神种子,让学生基本了解宪法、内心尊崇宪法、树立法律信仰的灯塔,让宪法精神牢牢扎根于青少年学生心中。

“宪法教育大课堂”活动开创了青少年普法的新模式,接下来广东将启动“万场宪法教育进校园”活动,计划在2019年上半年实现全省大中小学校“宪法教育大课堂”全覆盖。

广东还大力推进新媒体新技术普法运用,丰富普法平台载体。在全国率先开发启用全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系统,目前注册人数超过110万人。全省开通普法网站120多个,普法微信、微博、客户端(APP)160多个。关注“广东普法”微信粉丝量达到38万,位居全国省级普法微信号前列。2017年12月举行的首届广东省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会活动,其中社会评议环节网络投票部分在“广东普法”公众号举行,22.8万人参与了投票,形成一波流量高峰和网友关注热潮,用实际行动践行“全民普法”。

此外,近年来广东全省各地从实际出发,也培育出了一大批具有时代特色、地方特色的普法品牌,如广东电网制作普法AB剧、省高院在官方微信公众号开始“裁判者说”栏目,深圳市自2007年开始开设“公民法律大讲坛”,打造“没有围墙的法律大学”,深受群众欢迎;东莞市557所中小学实现“校园法苑”全覆盖,将法律知识普及到80多万名中小学生;广州市推行“订单式”普法、江门市开设“网络法律老师”、湛江市首创“一中心三平台”基层以案释法模式等。

2017年开始举办的佛山市南海区法治文化节,经过两年的发展已形成良好的品牌影响力,广东将在南海区试点的基础上,在2019年将南海区法治文化节升级打造成全省参与的广东法治文化节,形成广东普法工作又一创新品牌。

深入推进基层法治创建和法治文化建设 法治文化教育的渗透力、感染力和影响力不断提升

近年来,广东深入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法治创建活动,着力提升各行业、基层依法治理水平。法治城市、法治县区、法治乡镇、民主法治村(社区)“四级同创”全面铺开,到2018年8月,珠三角地区50%村(社区)、粤东西北地区40%村(社区),共有13606个村(社区)按照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标准开展创建活动;20个县(区)获评第四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31个村(社区)获评第七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广东不断提升基层公共法治文化设施的覆盖率,打造群众身边的法治文化阵地。健全法治文化建设扶持机制,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开展全省法治文化示范点创建活动,培育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纳入了《广东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和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创建也是广东开展普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广东省司法厅将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建设工作列入“创新创先”重点项目,纳入“七五”普法中期检查实地考核。至2018年6月,全省按照省定标准建成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共92个(各地自评),按照省定标准在建的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共72个。至2018年底,预计全省按照省定标准建设完成的法治文化主题公园预计将达到164个。全省各地也注重将普法工作列入政府建设项目,如广州市投入近4亿元,建设全国首创的集反腐倡廉和法治教育为一体的广州市党员干部法纪教育基地,将于2019年完工;深圳市投入1.5亿元打造的全国第一个民法主题公园正在紧锣密鼓地推进。

此外,2018年新修订的《广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教育行政部门应当组织辖区内青少年学生在小学、初中、高中等阶段分别到基地接受至少一次的法治教育。这是全国第一个以地方立法的形式对全省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作出明确规划要求。至2018年6月,全省已建设完成省级标准(自评)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共50个,在建省级标准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共45个。至2018年底,全省建设完成的省级标准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将达到95个。这些法治主题公园和法治教育基地潜移默化地发挥基层法治宣传作用。

改革开放40年来,广东司法行政工作顺应“改革开放先行一步”的历史进程,取得了一系列成效,积累了不少成功经验。“最好的纪念方式,就是将改革进行到底。”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曾祥陆介绍。广东普法工作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找准普法工作着力点,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为抓手,将宪法宣传教育作为重点,全面推动“七五”普法规划各项任务落实,强化改革担当落实改革任务,以优异成绩向改革开放四十周年献礼!

来源:广东省司法厅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