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管服”改革是一场深刻的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通过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优化服务模式,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其目的是为了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党的十八大以来,广东省司法厅紧紧围绕中央和省统一部署,主动作为,多措并举,做好“减法”“加法”“乘法”,扎实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权力有序下沉,行政效率不断提高,服务质量不断优化,群众办事更加方便,初步实现“一次办、马上办、网上办”,服务型机关的雏形初现。
做减法
大力委托下放行政职权和清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
根据省政府的部署,2017年,广东省司法厅将18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广州、深圳市司法局实施,其中,下放实施3项行政处罚事项,委托实施9项行政许可事项和6项其他职权事项,使广州市作为国家重要中心城市的引擎作用和深圳市作为经济中心城市的聚集辐射带动作用得到更好的发挥。此外,为配合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强化自贸区权责配置,广东省司法厅还将外国律师事务所驻粤代表机构设立、变更、注销初审,港澳律师事务所在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设立的驻粤代表机构代表执业初审权等律师外管业务委托广州南沙、深圳前海、珠海横琴管委会实施。
在主动放权的同时,广东省司法厅加大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行政收费事项进行清理的力度。如对涉及律师事务所的4项行政审批中需要会计师事务所等相关中介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予以清理;对涉外及涉港澳律师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所有事项均依法设定,明确各事项设定依据、实施机构、服务时限等内容。
做加法
积极加强法律服务行业监管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为加强律师执业监管,印发实施《广东省司法厅进一步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建设的意见》《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执业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试行)》,并对各地提出相应的监督管理要求、举措,每年组织一至两项专项检查,切实加强了事中事后的监管。同时,健全完善了律师执业状况评价机制,加强律师诚信体系建设。2018年以来,全省对22名律师、2家律师事务所予以行政处罚,其中吊销律师执业证4人,对42名律师和14家律师事务所进行了行业处分;通过律师协会共分批对115家律师事务所(含7家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和181名律师进行了表彰;依托律师管理在线平台,提供律师诚信信息录入和查询,通过信用信息共享,推进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推行司法鉴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实现全省覆盖,司法鉴定行业的监管效能得到提升。
据不完全统计,广东省司法厅向省信用办“信用广东网”信息系统上报共享律师执业数据30602条、律师事务所数据(含外国律师事务所驻粤代表处和香港、澳门律师事务所驻粤代表处)1979条、司法鉴定人数据2316条、司法鉴定机构数据228条、公证员数据993条、公证机构数据146条、获得法律执业资格数据3694条,有力促进了广东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做乘法
全面减证办事提速 积极推行“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模式
2016年修订颁布《广东省法律援助条例》,将公民申请法律援助需要提交“经济困难的证明”的规定修改为提交“经济困难申报材料”,“证明制”改变为“申报制”,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无须再东奔西跑请求村(居)委、镇政府、工作单位等相关单位出具各类经济困难的证明、家庭成员证明和收入证明,极大地便利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免除了相关单位出具不宜由其证明的义务,并允许申请人自证自身经济状况,申请人的经济状况材料从单一性的“经济困难的证明”转为多元化的经济困难申报材料。同时,广东在对法律援助的事项范围不作限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创设受理登记制,确保每一个法律援助申请能够进入审查阶段;正在积极推动省政府修订《广东省法律援助经济困难公民认定办法》,据测算,该《认定办法》如能出台,广东省法律援助将覆盖约占总人口的25%人群。
2017年以来,广东省司法厅对所有行政许可事项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全面梳理缩减。经缩减申请材料的行政许可事项达32项,共缩减材料95个,缩减31%。如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行政许可工作,取消户口薄复印件、人事档案保管缴费凭证、集中培训结业证书复印件、法律职业(律师)资格档案等申请材料;简化未受过刑事处罚(过失犯罪的除外)证明、申请人在原执业所在地的执业表现和是否存在未结投诉案件的证明等的提供方式;优化律师执业变更、补换证等事项,律师事务所(分所)负责人变更、律师事务所章程、合伙协议变更以及合伙人变更、住所变更等事项办理流程,提供邮政快递方式寄送相关申请材料和有关证件。
广东省公证工作也迈开步子加快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开展办理公证“最多跑一次”服务。2017年8月起,珠三角9市及广州市南方公证处共17家公证机构开展“最多跑一次”试点工作,2018年全省全部公证机构开展“最多跑一次”服务,不断扩大“最多跑一次”的公证事项范围,包括委托、声明、身份、财产权等在内的共143项公证事项可以实现“最多跑一次”,占中国公证协会业务分类事项的64%。
全省各地公证机构清理、统一每项公证事项的证明材料清单,在此基础上,广东省司法厅制定222项公证事项的全省统一适用的证明材料清单,要求凡缺乏法律依据、公证机构能够自行核实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凡能交叉印证的材料,不得要求群众重复提供;凡能共享核查的信息不得要求群众开具证明,避免“奇葩证明”、“循环证明”等情形。同时,大力缩短公证办证周期,各地市在本地范围内统一了每项公证事项的最快办结时限,部分公证事项做到了最快办结时限一个工作日,相比法定的“自受理公证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大大缩短了群众办证周期。
在司法鉴定工作的“放管服”改革中,广东省司法厅将《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95号)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和《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96号)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中的司法鉴定4项日常监督管理权下放至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司法行政部门实施;2017年6月16日,将司法鉴定机构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和司法鉴定人执业、变更、注销登记的行政许可权委托广州、深圳两个副省级市行使,对司法鉴定人或者鉴定机构的行政警告处罚权下放广州、深圳两个副省级市司法行政部门实施。在司法鉴定许可事项上,下放审批权限,按照“能减则减”的原则,对各级司法鉴定许可要件逐项进行清理、梳理,取消无法定依据和不必要的材料,如将无犯罪记录证明改为无犯罪记录承诺,无需提出劳动合同材料等等。
从2017年5月起,根据省政府的要求,所有涉及司法鉴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均在“广东省司法鉴定管理系统”平台上申请、受理、办理,并受省监察厅的监督,办理时限从规定的20个工作日压缩为12个工作日,明确了职责权限、严密程序要求、细化操作标准,从制度上杜绝用权的随意性。同时,通过优化以科技应用为导向,业务方式程序化、业务受理电子化、材料传递数据化、档案存储影像化、办事流程阳光化、办事结果优质化为一体的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既简化了业务流程,又提高了办事效率,提高了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
此外,广东省司法厅也注重对行政许可的办理时限进行“提速”。2017年以来对行政许可的承诺办理时限均根据实际情况作了大幅压缩。经压缩后的总体承诺办理时限压缩比,有业务量发生的事项共24项,平均为45%;无业务量发生的事项共19项,平均为41%。
在互联网+政务服务的改革中,广东省司法厅多点发力,积极推行“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模式。目前,174项政务服务事项全部进驻广东政务服务网,其中,46项行政许可和45项公共服务事项全部实现网上在线申办。在线咨询、留言咨询、线上公证办理、台湾公证文书核验、律师和司法鉴定委托服务、法律服务机构信息查询、法律服务人员信息查询等首批七大法律服务事项进驻“粤省事”平台。
近年来,广东省司法厅正通过大力优化政务服务,努力提供更丰富的便民利民服务措施,不断提升群众体验获得感、满足感。
随着我国改革进入深水区,“放管服”改革必将不断深化,广东省司法厅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以人民为中心,坚决贯彻落实上级部署,大力创新,不断提升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机关建设水平,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
来源:广东省司法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