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司法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
第20190350号提案答复的函
王晓华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继续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支持欠发达地区法律援助工作的提案》(第20190350号)提案收悉。经综合省委政法委、省高级人民法院、省财政厅等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对欠发达地区法律援助转移支付资金的扶持力度,补齐经费缺口”的建议
关于“在全省现有2000万元省级法援及公职律师事务所补助资金的基础上,建议增加到6000万元,以缓解欠发达地区法援业务经费不足的困境”的建议,已经得到了省财政厅的大力支持。近年来,省财政厅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围绕把我省建设成为全国最安全稳定、最公平公正、法治环境最好的地区之一的目标,不断加大对包括法律援助在内的公共法律服务事业的支持投入力度。为支持推动欠发达地区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2019年,省财政厅在收支矛盾突出的情况下新增安排3000万元,已将省级法律援助及公职律师事务所补助资金从2000万元增加到5000万元,其中,2018年以《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社会治理专项资金(公共法律服务)预算指标的通知》(粤财政法〔2018〕142号)提前下达2000万元,2019年4月以《关于下达2019年法律援助及公职律师事务所补助资金的通知》(粤财政法〔2019〕35号)下达3000万元。
我厅将会同省财政厅进一步完善省级法律援助及公职律师事务所保障机制,同时,将协调指导各地司法行政部门做好向当地党委政府的请示汇报,督促市县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结合实际强化相关工作经费保障,统筹安排包括本级新增财力和省财政一般性转移支付等上级财政性补助在内的可支配财力,促进法律援助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关于“扩充欠发达地区法律援助机构的工作人员队伍,缓解人员不足的问题”的建议
目前,我省现有法律援助机构人员编制658名,实有人员809人,其中,法律援助专职律师410名。现有法律援助机构的人员数量及法律援助机构专职律师数量,与部分兄弟省份相比还有一定差距。近几年,我厅一直都非常重视,也积极采取措施指导各地司法局适时配齐配强法律援助机构人员,比如在2019年的法治广东考评中,我厅将“地级市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不少于10人,县级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不少于4人”作为考核指标,以此来督促各地加强法律援助机构队伍建设。接下来,我厅将适时通过向领导汇报、专项调研检查以及日常工作指导等形式,努力使各地配备强法律援助机构的队伍。
关于“常规化招募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青年志愿者,缓解欠发达地区法律援助人员不足的问题”的建议,我厅已于2017年开始开展该项工作。2017年我厅与团省委、省法律援助基金会等相关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开展支持欠发达地区法律援助青年志愿者行动的通知》,在全省范围内招募141名法律援助志愿者派驻到15个欠发达市、县(市、区)法律援助机构开展志愿服务活动,2018年我厅又安排了65名法律援助志愿者派驻到15个欠发达市、县(市、区)法律援助机构。今年,我们又招募了30名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青年志愿者,于7月至12月到欠发达地区开展为期半年的法律援助工作。
关于“通过高素质的服务运营团队,协助欠发达地区加强当地法援案件的质量管理”的建议,我厅已于2018年开始实施。我厅通过完善广东省法律援助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健全系统各项功能,充分利用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统的服务运营团队,协助欠发达地区法律援助机构做好律师刑事辩护全覆盖案件的受理、指派、承办、归档等环节跟踪管理及相关工作,通过提供线上业务协作和案件质量管理推动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的开展。
三、关于“利用大数据办案平台,通过信息化手段提升工作效率和质量”的建议
我厅已于2017年开发了广东省法律援助信息管理平台,全省各地法律援助机构均已推广使用,基本实现将所有法律援助案件实时录入。根据我省法律援助工作实际,我厅进一步健全系统各项功能,并实现了与全国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统和省政务服务平台对接。部分地市在广东省法律援助信息管理平台的基础上,还与当地人民法院的工作平台进行了对接,利用平台实现了信息互联互通,从而加快文书流转速度,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接下来,我厅将适时与省法院加强沟通协调,推广部分地市的做法,争取与全省法院的信息系统进行全面对接,以信息化手段提升法律援助工作效率和质量,同时,通过“法官通”“律师通”等工作平台,实现刑事审判流程公开,保障辩护律师有效开展辩护工作。
关于积极参与省委政法委主导的政法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建设的建议,2017年7月全国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后,省委政法委迅速组建了“大数据办案平台建设工作专班”,积极推动政法大数据平台建设。为规范数据资源管理,制定了《广东省政法数据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目前,省委政法委已初步完成政法大数据分析应用系统研发,建立覆盖刑事案件侦查、公诉、审判和执行四个环节的20个分析模型、240个业务指标,全面打造刑事诉讼全流程闭环,为全省一线政法办案人员提供办案辅助,为上级部门及案管部门提供诉讼运行情况分析、风险预警和犯罪趋势分析等辅助决策。同时,省委政法委积极协调推动跨部门数据共享交换,2017年7月以来,推动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监狱局等单位协同开放共享刑事案件侦查信息、判决信息、执行信息的有关数据,已经汇集数据资源7541万条。下一步我们将以政法单位业务应用为牵引,建立部门间有效连接,采取分布式架构,推动各部门静动态政法数据对接、双向流动和分享共享,努力实现政法各单位业务生态共享共赢和工作流程一体化。另外,我厅也将适时研究推动通过互联网技术提供解决方案,如:与看守所对接,争取实现异地视频会见;与检察院对接,充分利用检察院的异地阅卷服务;与法院对接,争取实现异地视频开庭和视频辩护,以此突破地域限制,让发达地区的律师更高效、便利地介入欠发达地区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理工作,为欠发达地区案件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以解决资源不均衡问题。
四、关于“利用刑事法律援助联席会议,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和工作制度”的建议
2018年,我省已成立了省级刑事法律援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今年,我厅将组织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召集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国家安全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等各成员单位参加,并结合实际邀请执行过程中问题比较突出的市县参加,落实完善刑事法律援助制度的任务和政策措施,研究解决开展刑事法律援助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另外,我省设立了律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通过此项制度,及时搜集律师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和困难,提交律师工作联席会议研究讨论,提出对策方案,并抓好贯彻落实工作。同时,以律师工作联席会议为平台,加强法官、检察官、公安人员和律师间的沟通和交流,推动建立完善法律援助案件办理各环节的衔接制度,充分发挥律师协会行业管理的作用,分片分批次加强律师政治思想教育、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以及业务和执业技能培训,提高社会律师承办法律援助案件的业务水平。
关于“部分法院未核实被告人及其家属是否委托辩护人就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法律援助律师会见后才发现被告人已另行委托辩护人”的问题,省法院已要求法院相关工作人员改进工作方法,在通知辩护前听取被告人及其近亲属是否自行委托辩护人的意见,以确定是否需要通知辩护。
关于电子卷宗的问题,据省法院反馈,目前仅有省法院和广州、深圳等地法院基本实现卷宗电子化,其他地方都尚未实现,因全省大部分法院专项资金有限,电子卷宗建设进展缓慢。接下来,我厅将适时加强与省法院的沟通协调,力争推动省法院尽快解决全省法院电子卷宗的问题。
关于“开展刑事辩护全覆盖,审判阶段刑事案件律师辩护率大幅上升,律师会见需求的增加与看守所无法满足会见需求的矛盾日渐凸显”的问题,2018年我厅积极协调省公安厅解决律师会见难问题,对律师优先会见、视频会见等提出书面意见建议。在我厅的积极推动下,省公安厅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全省公安监管工作的意见》,加强律师会见保障工作,明确提出在2019年6月底前,在用看守所按100人2间的标准扩建改造律师会见室,新建看守所按100人4间的标准建设律师会见室。据省公安厅反馈,已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一是加强内部挖潜缓解律师会见难问题,二是大力推进视频会议室建设,三是开展律师会见难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广州市海珠区等20个律师会见难问题最为突出的看守所,在2018年11月30日前新增会见室196间;广州市越秀区、惠州市等45个律师会见室相对不足、会见室使用频率较高的看守所,在2019年3月底前新增232间,全省看守所在2019年6月底前全部完成会见室建设任务。目前,大部分看守所尤其是珠三角地区大部分看守所已提前完成了律师会见室的建设任务,全省看守所已全部实行网上预约会见和周末预约会见办理,律师会见难问题已得到了较为有效的解决。
五、关于“完善法律援助的补贴和评价标准体系,全面提升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质量”的建议
近期,我厅已加强与省财政厅的沟通协调,将按照《司法部、财政部〈印发关于完善法律援助补贴标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司发通〔2019〕27号)要求,尽快修订现行的《广东省支付办理法律援助事项补贴暂行办法》(粤司〔2005〕265号),在充分征求省财政厅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交通成本、住宿成本及其他相关成本等实际量化补贴标准,重新确定我省法律援助补贴的内容和形式,解决法律帮助案件没有补贴标准的问题,并统筹考虑推行补贴与服务质量挂钩,跨地区办案的差别补贴及经费动态调整机制,使补贴制度更具可行性和操作性,充分调动法律援助人员承办法律援助案件的积极性。
近几年,我省各地法律援助机构积极组织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活动。针对2017年已办结的法律援助案件,2018年全省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共组织评估案件2321宗,案件评估比例为5.4%。其中,省级层面,省法律援助局从全省各地市共抽取379宗案件进行了质量评估,评估结果优良率达到84.7%;地市级层面,各地市根据当地实际自行组织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共抽取1942宗案件进行了评估,评估结果优良率达到90%以上。针对2018年已办结的法律援助案件,目前已有部分地市共抽取1293宗案件进行质量评估,评估结果优良率达到93%以上;省法律援助局也正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质量评估工作,抽取450宗案件进行评估。接下来,我厅将组织各地继续健全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体系,完善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标准,全面提升法律援助案件质量。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你们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东省司法厅
2019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