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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司法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20190709号提案答复的函

时间 : 2019-08-02 10:23:08 来源 : 广东省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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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静巍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实习律师更好融入律师行业的提案》(第20190709号)提案收悉。经综合省教育厅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主要举措

一直以来,省司法厅高度重视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即提案所称的“实习律师”,以下简称“实习人员”)的管理与培训工作,不断完善管理制度,积极采取各种措施,把好“入门关”,创新服务方式,促进实习人员更好融入律师行业。

2019年,广东省律师协会修订《广东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办法》,并于2019年6月1日起施行,规定实习人员在实习期间应当参加集中培训。省司法厅积极搭建与高校合作的培训平台,授课教师主要以经严格选拔的优秀执业律师作为师资力量。目前,省律师协会已与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华南师范大学分别合作开设律师学院。两家律师学院重点承担培训教育实习人员工作,不断优化培训课程、完善培训机制,为实习人员提供良好的培训条件。

另外,广东省律师行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已于2018年9月成功上线,该平台可查询我省律师、律所的基本信息,广东律师网不定时地免费发布律所招聘信息。同时,开发了专门的律师实习人员管理平台,将进一步设立招聘数据库,在平台中录入实习人员求职需求信息及律师事务所招聘信息。

此外,针对适当放宽实习人员在实习期转所的限制问题,《广东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办法》综合考量实际因素,明确规定了关于实习人员中途申请调转的相关要求,实习人员确需调转实习的,可根据《办法》依程序申请办理调转。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您在提案中所提建议,我们非常认同。目前,律师实习人员的管理、培训机制仍然存在问题和不足,如指导律师与实习人员的师徒关系可能影响实习人员的发展,实践培训不够到位以致提升实习人员的能力素质不够有效,《律师法》规定的实习期限过长不利于实习人员及时转化生产力等问题仍然存在。这些问题导致部分实习人员进入律师队伍之后不能很好融入到律师行业,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省律师业的发展。

下一步,我厅将会同省教育厅等有关部门,继续做好实习人员管理、服务、培训工作。

一是加强对实习活动的指导监督。指导监督省律师协会组织做好实习人员实习活动,丰富集中培训和实务训练的内容和形式,优化集中培训计划和实施方案。结合实际,不断改进培训大纲及培训教材,聘请实务经验丰富的律师为实习人员授课,丰富模拟法庭设置等授课形式,将引导实习人员如何更好地融入律师行业作为培训的重要内容。

二是加强与省教育厅、律师学院等单位的沟通协作。积极组织实习律师进高校平台,形成长效机制,同时就实习人员实习期、考核时间等与省教育厅加强协商,指导省律师协会成立专门课题小组,抓紧研究如何从管理层面上缩减实习人员申请实习及执业的时间,提高服务效率。

三是积极构建实习人员实务训练机制。通过加强对实习人员实习活动的日常管理,发挥律师事务所和指导老师的指导、帮助作用,给予实习人员更多实务训练的机会,不断充实和完善实习内容,让一年的实习期真正“实”起来,为我省输送优质合格的律师人才。

四是提高培训效率。指导省律师协会通过举办全省实习人员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加强对新修订的实施管理规则的培训,要求各市律师协会集中培训,提高实习的审批面试水平,提高实习考核的工作效率。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东省司法厅

2019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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