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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司法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20190352号提案答复的函

时间 : 2019-10-22 10:30:17 来源 : 广东省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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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司法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

第20190352号提案答复的函

 

王晓华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提案》(第20190352号)提案收悉。经综合省财政厅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纳入政府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提供必要经费保障”的建议

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省财政厅大力支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一是设立专项资金用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2018年合计申请获批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相关经费25260万元,其中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经费10104万元、法律援助经费2000万元、普法宣传经费1500万元、社区矫正经费2500万元、人民调解经费5000万元、广东法律服务网经费4156万元。2019年合计获批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相关申请财政经费28267.9万元,同比增长11.9%,其中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经费10112.5万元、法律援助经费5000万元、普法宣传经费1500万元、社区矫正经费2500万元、人民调解经费5000万元、广东法律服务网经费4155.4万元。二是高效使用资金,我厅充分总结经验,狠抓落实,资金使用绩效在同类项目中居前列。以2018年为例,省财政当年度拨款4156万元作为广东法律服务网平台项目经费,经过一年的建设和运营,仅省级语音平台与网络平台即累计为群众提供服务145万次,每次服务的成本仅为28.7元,资金使用效能远高于其他省份(上海12348项目同期成本约为54元/次)。三是积极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根据国务院2017年印发实施的《“十三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公共法律服务已被列为基本社会服务的保障措施之一,是基本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我省的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社区矫正等公共法律服务相关事项已连续五年列入我省民生实事项目,在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有力推动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近期中央、国务院两办《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对公共法律服务有了更清晰的阐述和要求,我厅正积极对标对表,推动我省实施意见尽快出台。

目前,与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公共法律服务需求相比,我们的服务能力仍然存在一定的滞后性。接下来,我厅将根据提案建议,会同财政等有关部门进一步改进与完善广东法律服务网的保障机制,保障公共法律服务的顺利、有效开展。一是尽快出台我省贯彻中央、国务院两办《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发挥公共法律服务项目在我省民生实事项目中的作用,推动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作为法治广东建设考评的重要内容之一。二是探索建立由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等单位牵头的行政力量、政府购买服务、社会力量参与相结合的管理模式,探索优化政府财政保基本、市场和公益力量齐参与的投入方式。三是密切联系省财政厅,打造以省级平台建设为抓手的全业务、全时空公共法律服务网络,特别是做好对新增的网络平台服务的经费保障,提高网络平台的运营管理、运营维护能力,形成具有广东特色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模式,促进社会治理机制的长效运转。

二、关于“将公共法律服务纳入社区公共服务站,专人专岗”的建议

经了解,根据《关于全省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我省的“社区公共服务站”已统一更名为“党群服务中心”,由省委组织部统筹管理,同时《关于全省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已明确将公共法律服务纳入社区公共服务站(党群服务中心)。我厅也累积了相关的工作经验:一是目前各地公共法律服务室已基本并入村(社区)的党群服务中心,由村(社区)法律顾问律师值班。部分地区还安排了专门的场地,实现专人专岗。如惠州市博罗县石下屯村党群服务中心,即专门安排了一间办公室作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的办公场地,当地司法所安排村(社区)律师定期在工作室值班。二是探索出以政府购买服务为主,其他资源为辅的法律服务资源组织模式。部分地区的司法局,拨付业务经费聘请辅助人员到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开展工作,有效补充了服务力量。

鉴于“社区公共服务站”已全部更名为“党群服务中心”,接下来,我们将根据提案建议,一是积极与省委组织部沟通,探索完善对接机制,整合公共服务资源,实现数据、系统共享互通。二是以“500+3000”示范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为抓手,通过打造500个示范性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3000个示范性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推动基层实体平台规范化建设。三是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探索采用以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补充基层服务力量,或引入合格的社会力量进驻党群服务中心提供法律服务,满足群众的公共法律需求。

三、关于“积极促进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多元化、专业化”的建议

均等化、多元化、专业化不仅是上级部门的工作要求,也是群众的实际服务需求。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我们以广东法律服务网为抓手,着力推动公共法律服务的均等化、多元化、专业化发展。根据党中央、司法部的工作部署,结合我省实际,对公共法律服务的实体、语音、网络三大平台优化升级,完成省、市、县、镇、村五级共2.78万个的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基础建设;完成集网站、APP、微信公众号、微信小程序为一体的网络平台建设;完成电话和网络语音视频同时接入的语音平台建设。三大平台与“公共法律服务+智能电视”、公共法律服务自助终端、公共法律服务大篷车等结合,构成了我省公共法律服务的三平台六渠道,初步实现公共法律服务的全业务、全时空覆盖。自2018年4月广东法律服务网全新上线以来,广东法律服务网共为群众提供公共法律服务491万次,其中语音平台为群众提供公共法律服务126万次;网络平台为群众提供公共法律服务93万次;全省五级实体平台为群众提供服务272万次。

此外,广东法律服务网围绕满足群众法律服务需求,努力推动公共服务和法律服务的资源整合,通过加强内外联动提高效能。一是开展“12348”与“110”、“12345”、“12355”、“12368”等平台协作联动,实现群众需求的精准导流。“12348”与“110”联动以来已累计惠及群众逾50万,群众满意度高达99.5%,大大缓解了公安机关的接处警压力;二是积极调动引入各方资源,努力为构建公共法律服务生态网络注入活力。在全省部分地市部署广东法律服务网“法律服务大篷车”,与当地的村(社区)法律顾问律师、普法宣传志愿者等结合,深入基层开展现场咨询、法治宣传等工作。率先进驻“粤省事”民生服务微信小程序平台,提供法律咨询、公证办理等七大项服务,上线仅一个月咨询量达3.7万次,成为“粤省事”十大热门服务之一,并已正式上线“场景式”粤省事公共法律服务专区。

接下来,我们将根据提案建议,一是进一步做好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深化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与公共法律服务建设互融互通,发挥好法律服务律师作为村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主力军,辐射县、镇两级实体平台以及网络平台的优势作用。二是健全内外联通的场景化服务机制。根据“数字政府”建设要求,探索打造以纠纷化解为核心,融通政府内部信息通道,顺应群众渐趋多元化的使用习惯,提升“场景式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服务供给的精准性、有效性。三是优化大数据分析的决策参考作用。密切联系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探索建立项目化的省级公共法律服务大数据中心,组建专门的数据分析团队,对全省数据进行深度挖掘,精准把控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变化趋势,并形成相关报告供各级党委政府决策参考。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你们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东省司法厅

2019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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