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
二次会议第1339号代表建议会办意见的函
省商务厅:
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林文红等代表提出了关于尽快出台家政服务管理规定的建议,经研究,现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新时代的家政服务行业市场需求越来越大,但行业准入、服务标准、监督管理、行业自律等方面建设还滞后于现实需求,探索出台家政服务管理规定,进一步全面规范家政服务市场运作,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感,最终惠泽人民群众,促进社会的良性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目前,我省并没有就家政服务行业的管理制定专门的规定,家政业一直没有全省的统一标准,代表们提出制定本省家政服务管理规定的建议,我们认为可以由相关部门牵头,按职责对其相关问题进行研究,比如经营者、服务者、雇佣者该承担的责任;政府主管部门的职责,对无证非法经营者给予处罚立法的必要性,可行性、合法性等方面进行研究论证,经研究条件成熟确实需要立法的,按照立法程序提出立法计划和草案,我厅将予积极配合。
专此函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