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现公布广东省司法厅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广东省司法厅办公室(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政民路51号,邮编:510405,电话:020-86359709)。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根据新修订的《条例》,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依法依规细化公开内容,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规范运作,强化监督,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努力为群众提供更好的政务公开服务。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9年,我厅确定并通过厅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公文类政府信息10209件,公布了我厅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2019年广东省司法厅部门预算、2018年广东省司法厅部门决算报告等。此外,厅门户网站全年发布政务信息及新闻信息1699条,“广东省司法厅”政务微博发布政务微博846条,“广东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号推送微信1515篇。制作并公开规范性文件3件,行政许可14970件,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远程会见量32472次,行政处罚2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9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51件,其中自然人49件,商业企业2件。我厅对上述51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部依法按时答复,答复率100%。答复意见中,予以公开13件,部分公开9件,属于过程性信息不予公开4件,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17件,重复申请1件,其他答复处理7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不断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一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我厅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由分管副厅长任组长,厅办公室负责具体统筹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全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指定了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厅机关各处室(局)、各直属机构确定了分管领导和岗位工作人员,建立起自上而下的政府信息公开组织体系,工作责任得到落实。二是修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主动公开目录。根据新修订《条例》要求,及时修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主动公开目录,对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目录)、内容、查询方法以及对申请公开的步骤、处理程序等作了明确规定。
(四)平台建设。一是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加强厅门户网站内容建设,逐项对标全省政府网站考评指标要求,完善网站栏目功能设计。深入推进门户网站、广东政务服务网、“开放广东”、“信用广东”等平台的互联互通。做好政务数据年度开放相关工作,并按要求报送“开放广东”网站。二是统筹整合新媒体平台。为了更好适应形势的变化,对微博、微信公众号统一规划整合,将原“广东司法行政”服务号改为“广东掌上12348”,着重于公共法律服务,重新申请开通“广东司法行政”订阅号,进一步扩大公开途径。
(五)监督保障。建章立制,根据新修订的《条例》,做好配套规章制度的制定工作,修订完善并印发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办法、依申请公开处理办法、公开工作考核办法、社会评议办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政府信息公开协调办法、保密审查办法等7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逐步建立了细化、完善、可操作的工作制度体系。主动自觉接受社会群众的监督,主动听取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司法行政工作质量,提高办事效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需要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二)改进情况。一是组织认真学习新《条例》,准确把握其核心要义,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加强组织培训。组织全系统政务公开人员开展专题培训,增强岗位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