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类)
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
三次会议第1487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刘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力度推进法律服务进园区的建议收悉,经综合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的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开展法律服务进园区的主要举措
一直以来,我省高度重视民营企业发展,2016年出台了《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促进民营经济大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同时,各相关部门高度重视企业法律服务工作,结合服务民营企业,开展以公共法律服务为基础,法律服务团、法治文化示范企业创建、中小微企业服务券等形式多样的法律服务进园区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主要做法如下:
(一)组建专项律师服务团。围绕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司法部关于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工作部署,积极引导律师发挥职能作用,省司法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工商联、省律师协会共同组建“广东省民营企业律师服务团”(以下简称“服务团”),各地市也成立相应的服务团或者分团,依托服务团开展“律师进园区助民企”活动,举办“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主题论坛”等。2018年起至今,省市民营企业律师团,共对超过71000家民营企业开展了免费全面法治体检,政策宣讲9600多场次,向民营企业发出调查问卷33000多份,出具法治体检报告64000多件。
(二)深入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围绕营造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通过公共法律服务宣讲主题活动,利用“法律大篷车”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持续开展以案释法宣传,提高企业依法经营、防范风险的意识,重点加大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法律宣讲力度,加强园区普法宣传,营造更好的法治氛围。截至2019年底,全省已有846家规模企业达到省级法治文化示范企业创建标准;到2020年底,珠三角地区60%以上、粤东西北地区40%以上规模企业将达到省级企业法治文化建设标准。
(三)积极利用中小微企业服务券支付法律服务费用。2017年以来,我省共在全省范围内发放中小微企业服务券1.302亿元,对中小企业购买法律等服务进行补贴,受到企业和服务机构普遍欢迎。一是申领门槛低。广东省内的中小微企业都可以申领。二是流程简便。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完税证明(或社保缴费证明)就能申领。三是普惠性强。2019年共发布400多项服务产品,其中71项法律服务产品,共服务3500多家企业,89家购买法律服务,平均为每家企业节省1.5万元成本。
(四)做好开展“律师进园区”前期工作。省司法厅与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就开展律师进园区工作的可行性、必要性等进行专题研究,起草了《关于开展律师进园区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了工作目标、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等,并及时征求部分园区、司法行政机关以及律师代表的意见建议。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力度推进法律服务进园区的建议》完全契合当前市场及企业的需求,契合律师工作的实际。我厅完全赞同并将下大力气予以推动。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吸纳您提出的建议,通过探索开展律师进工业园区、继续推广使用中小微企业服务券、完善律师服务团发挥作用的渠道等,进一步强化园区法律服务工作,推动提升园区治理和园区企业经营管理法治化水平。
(一)加快推进律师进园区工作。尽快印发《广东省司法厅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律师进园区的指导意见》,搭建起“法律服务进园区”初步工作机制。争取今年年底,100个省级以上园区实现律师进园区工作全覆盖,初步建立律师服务园区和园区企业常态化制度。
(二)继续推广使用中小微企业服务券。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计划继续在16个地市推广发放中小微企业服务券,支持3000家左右专精特新、高成长、小升规等企业,助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将通过加大培训宣传推广,对接粤商通APP,进一步简化服务券办理程序和材料,提升地市、服务机构、企业发放和申领服务券的积极性。同时加强监督管理和跟踪服务。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服务券发放系统,规范服务机构服务,让全省更多中小微企业享受“政策阳光”。
(三)继续发挥律师服务团的作用。及时对民营企业律师服务团2018年以来开展“法治体检”活动的好经验和做法进行总结。依托省市已经建立的各种律师服务团,特别是民营企业律师服务团,对疫情常态化的园区企业提供力所能及的法律帮助,推动提升工业园区和企业治理能力,促进我省工业园区健康、集约和可持续发展。
(四)丰富法律服务进园区的渠道。省律师协会将会同省法律援助基金会开展律师“进社区、进园区、进商圈”工作,组织省市两级律师协会以及相关律师服务团为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提供法律服务。省普法办进一步推进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组织、指导、协调、推动企业管理服务相关职能部门落实普法主任责任,会同省工商联等单位,组织普法宣传进创业园、产业园、村级工业园等园区,针对园区内中小微企业开展精准普法,特别是强化企业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的培训,加大对员工岗前应知的法律法规教育,推动企业参与法治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活动。省司法厅将利用12348、粤省事法律服务专区运营平台,整合公证、仲裁、司法鉴定业务,及时收集涉及企业及企业工人的法律咨询、知识产权保护、工伤导致的法律援助等信息,进一步了解企业法律服务的需求,统筹线上线下联动,强化纠纷预防,帮助解决与企业发展相关的法律问题,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省司法厅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附件: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广东省司法厅
2020年6月9日
附件
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制
注:1.本表由承办单位书面答复代表建议时附送,每件代表建议附一份。代表联名提出的,只附送领衔代表。
2.本表第一、二、三行的栏目由承办单位填写,“建议答复类别”填写“A”、“B”、“C”或“D”,“A”指建议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者基本解决;“B”指建议所提问题列入年度计划解决;“C”指建议所提问题列入规划,将逐步解决;“D”指建议所提问题因条件限制或者其他原因无法解决,或者作为参考。
3.本表第四、五行的栏目由代表填写,在收到此表20日内,请登录广东省人大代表议案建议系统(http://jy.gdrd.cn)或政务微信进行网上反馈。或者将填写好的意见表传真至省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议案建议处,传真:020-37866872。所有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意见反馈应于10月20日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