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类)
广东省司法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
第20200536号提案答复的函
欧阳楚平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设立广东律师节的提案》(第20200536号)收悉。经综合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律师队伍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力量,是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不断推动深化律师制度改革,在加强律师队伍建设、规范律师执业行为、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充分发挥律师职能作用等方面均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法治建设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与此同时,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律师工作和律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典型案例,推动树立律师行业良好社会形象。一是统筹做好律师宣传日组织实施工作。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确定的律师宣传日(每年的9月25日)前夕,省律师协会制定宣传方案,在律师宣传日前后举办一系列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法律咨询、公益普法等宣传活动,既宣传律师制度和律师工作,又宣传律师办理的典型案例。二是突出特殊时间节点的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律师制度恢复重建整数年份、律师协会成立纪念日等做好律师宣传工作。以今年为例,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我们组织指导省律师协会,连同各地市律师协会对律师服务疫情防控进行广泛的宣传报导,让社会各界及时了解律师行业服务疫情防控工作情况。据不完全统计,疫情发生以来,省、市两级律师协会发布涉律师服务疫情防控信息超过3700篇,其中有370多篇被上级单位以及部分媒体采用,得到社会各界广泛好评,收到了良好宣传效果。三是加强律师行业表彰。省司法厅建立对参加“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律师的定期表彰工作制度;省律师行业党委和省律师协会建立对参与法律援助、村(社区)法律顾问、公益法律服务律师的定期表彰制度,彰显行业正能量。
提案结合我省律师行业发展的实际,分析了设立律师节的法治意蕴和文化意义,提出了设立广东律师节的具体建议,对激发我省律师队伍的职业尊崇感和社会责任感、在全社会培育尊法用法的良好法治环境、推动我省律师行业进一步发展具有积极意义。下一步,我厅将结合职能,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去努力:一是开展调研论证。通过适当的形式对设立“广东律师节”的必要性、可行性作进一步调研和论证,与广大律师一道,积极向上级部门反映相关意见建议,推动“广东律师节”设立工作的开展。二是做好律师的宣传工作。继续做好“9.25”律师宣传日等特殊节点和日常的宣传工作,广泛宣传律师行业的先进典型,特别是要利用好今年省律师协会成立四十周年的契机,开展一系列宣传活动,让更多的社会公众了解律师、了解律师行业。三是加大表彰力度。充分利用国家和省现有表彰项目,将律师纳入表彰范围,作为表彰对象,树立更多正面形象。同时,监督指导律师协会加强对行业先进典型的表彰力度,以实际行动提高律师的职业尊荣感。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