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者助手 网站支持IPv6 繁体版 | 无障碍阅读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务五公开

广东省司法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20200007号提案答复的函

时间 : 2020-07-14 09:40:55 来源 : 广东省司法厅
【字体 :

(A类)

粤司函〔2020〕516号

 

广东省司法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

第20200007号提案答复的函

 

毕亚林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积极应对国际挑战,抓紧培养涉外高端法律服务人才的提案》(第20200007号)收悉。经综合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培养涉外高端法律服务人才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关于积极发展涉外法律服务的重要指示精神的需要,是服务实施“一带一路”、粤港澳大湾区、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的需要,是服务构建全方位对外开放新格局的需要。近年来,我厅及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意见》和司法部、外交部、商务部、国务院法制办联合印发的《关于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的意见》,大力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不断加强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培养。

一是将法律人才纳入“广东特支计划”等省重大人才工程支持范围。为加强本土高层次人才的培养,我省于2014年启动实施了广东省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简称“广东特支计划”)。该计划对标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简称“万人计划”),在项目设置上与“万人计划”相对应,共设有杰出人才、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三个类别7个项目,主要面向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哲学社会科学和教育领域,遴选支持一批高层次人才,为服务国家和省委重大发展战略提供人才支撑。现已有法学专业领域高端人才入选。

二是加强涉外高端律师人才培养。2019年,我省印发实施《广东省推进粤港澳大湾区人才高地建设行动方案》(粤人才办〔2019〕9号),明确要建设律师等专业服务人才培训基地。2019年,我厅与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合作共建广东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基地和广东涉外律师学院,集中开展涉外律师,着手打造我省涉外法治人才培养高地。组织成立省“一带一路”法律服务研究中心,利用该中心和深圳市蓝海现代法律服务发展中心等平台资源,采取“境内+境外+线上”“大班+小班”等培训模式,指导省律协举办8期涉外律师培训班(其中4期安排在境外培训),培训我省涉外律师700余名。

三是积极选拔涉外律师优秀人才。根据司法部部署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在全省遴选443名律师建立广东涉外领军律师人才库和后备人才库,并从中遴选98名律师入选全国涉外律师人才库,遴选推荐13名律师入选全国律协组织的“一带一路”跨境律师人才库,建立并公布了包括20家律师所和36名律师在内的广东省涉外知识产权律师所和律师库名单,建立了粤港澳三地律师服务专业领域名录。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们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关于积极发展涉外法律服务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应对国际挑战,抓紧培养涉外高端法律服务人才,服务我国全方位对外开放大局和“双区”建设等重大发展战略。

一是积极推动涉外高端律师人才纳入省的培养计划。我厅将会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积极向省委组织部反映,争取将涉外高端律师人才纳入广东省培养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或广东省高层次立法工作人才培养计划,支持鼓励高层次法律人才申报省重大人才工程,逐步加大对涉外法律高端服务人才的培养支持力度。

二是继续加大涉外高端律师人才培养力度。充分发挥广东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基地和广东涉外律师学院作用,联合省组织、人社、商务等部门加强涉外律师人才专业知识、执业技能、业务能力等培训,全面提升我省涉外法律服务能力专业化、国际化水平。

三是进一步健全完善涉外高端律师人才选拔机制。在现有涉外律师领军人才选拔条件和程序的基础上,继续完善涉外高端律师人才选拔标准、评定方式,通过个人申报、组织推荐、业绩评价和行业考察等方式选拔涉外高端律师人才,推动选拔的科学化、规范化。

四是加强高端涉外律师人才培养经费保障。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有关加强涉外律师人才培养文件精神,积极争取省财政对涉外高端律师人才的培养经费支持。同时,探索建立政府支持、相关单位(组织)资助、律师协会以及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负担相结合的人才培养经费保障模式,建立完善涉外法律服务律师人才培养的常态化机制。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