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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507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时间 : 2020-07-22 10:22:11 来源 : 广东省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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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司函〔2020〕541号

 

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

三次会议第1507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赖晓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落实法律公共服务网与其他平台实现数据信息对接和共享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将法律援助网、人民调解、公证网、政法网等与法律公共服务网对应的数据信息进行共享和共用,避免数据信息的人手多次重复录入的建议

实现业务信息数据共享、共用是当前信息化工作的一项基本要求。广东法律服务网存在不同业务需要多项录入、数据没有实现对接共享的情况,主要原因是后台提供支撑服务的各业务系统在不同的时期建设,业务规则和数据规范都不同,需要按照当前最新的业务协同要求进行调整和优化。

为推动数据对接,广东法律服务网立足于司法行政对外服务总窗口定位推动二期建设,重点规划了数据中台,整合梳理相关数据标准、流程标准,强化与各个业务系统的对接和共享,工作人员在实体平台办理业务时,在其中一个系统登记录入信息后,相应的信息可及时同步到相应的业务系统,可以有效减少基层工作人员的重复录入工作,缓解基层工作人员人手紧缺的压力,避免数据误录、少录的现象,保障信息库的精准性,同时也方便各部门进行信息调用,提高信息交换的时效性。

为切实减轻基层工作负担、规范优化业务,我厅将把广东法律服务网实体平台的日报表改为月报表,同时取消广东省司法行政业务数据调度情况统计表的填报。今后将深化推进业务信息数据共享、共用,整合、优化、调整各类报表,并督促指导各地市也同步推进相关工作。

二、关于取消公共法律服务网的律师在线解答咨询功能,改为由工作人员电话收集咨询人需要咨询的问题和信息,并统一转介给村居顾问律师或值班律师解答的建议

律师在线解答咨询功能是广东法律服务网网络平台的核心功能,也是司法部规划的公共法律服务三台融合建设体系的重要功能,能够为群众提供快速便捷的法律咨询服务。2019年9月,广东法律服务网在粤省事上线了法律服务专区,为群众提供日均超过2000次的在线咨询服务,获得群众高度认可,也受到省领导的肯定。

经调查研究,建议不取消律师在线咨询模块。一是“律师在线解答咨询功能”是网络平台主要功能及核心建设任务,咨询人可不受时间、空间限制,通过在线与律师沟通,表达诉求并寻得答复,能够切实提升群众的获得感。二是“律师在线解答咨询功能”采取的是地市组织最低配额服务资源,与律师等服务主体自愿上线方式相结合的方式提供服务,由广东法律服务网运营中心给每单有效咨询提供相应的补贴,并在运营中心安排了兜底律师和客服人员,确保为群众提供高效均等的公共法律服务。三是关于“由工作人员电话收集咨询问题,再转送律师解答”的建议。因当前咨询业务量较高,利用信息化手段多次推送律师、再由运营中心兜底的组织模式,是经实践证明有效运转的模式。目前广东法律服务网12348电话平台是全省集中服务模式,当前话务咨询量非常巨大,如取消网络平台上的律师在线解答咨询功能,势必需要配置更多的客服等工作人员,由此将会增加财政支出。四是由工作人员电话收集咨询人需要咨询的问题和信息,工作人员转介给村居顾问律师或值班律师解答。可能出现工作人员转达中的信息错漏和偏差,间接导致不能及时解决群众咨询诉求。因此,我厅不建议取消公共法律服务网的律师在线解答咨询功能。接下来,我厅将通过进一步优化在线解答咨询功能,提高服务资源上线率和应答率,进一步缩短响应时间,来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公共法律服务获得感和满意度。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广东省司法厅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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