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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司法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20200418号提案答复(分办)的函

时间 : 2020-07-22 10:22:10 来源 : 广东省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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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司函〔2020〕550号

 

广东省司法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

第20200418号提案答复(分办)的函

 

聂竹青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扶持高端服务业人才发展,助推我省实现系列国家战略的提案》(第20200418号)收悉。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扶持高端服务业人才,为发展现代服务业以及推动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实施“一带一路”、“双区”建设等国家战略提供人才支持和智力保障。近年来,我厅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涉外法律服务的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利用广东作为改革开放的前沿优势和毗邻港澳、华人华侨众多的地缘人缘优势,围绕服务我省经济发展新常态和对外开放新格局,大力推动高端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发展。一是为高端涉外人才提供政策保障。联合省商务厅、外办等单位联合出台《关于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对培养高素质涉外法律服务领军人才和打造涉外法律服务机构作了明确部署安排,提出了包括人才培养、使用、推介等在内一系列保障措施。二是大力培养我省高端涉外服务人才。将涉外高端法律服务人才纳入《广东省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实施方案》,联合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合作共建广东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基地和广东涉外律师学院;利用省“一带一路”法律服务研究中心等平台资源,集中开展涉外律师培训,着手打造我省涉外法治人才培养高地。目前,已在全省遴选443名涉外律师建立广东涉外领军律师人才和后备人才库,推选98名律师入选全国涉外律师人才库,推选13名律师入选全国律协组织的“一带一路”跨境律师人才库,建立并公布了包括20家律师所和36名律师在内的广东省涉外知识产权律师所和律师库名单,建立了粤港澳三地律师服务专业领域名录。三是积极为高端涉外律师人才搭建服务平台。组织成立了省“一带一路”法律服务研究中心和前海“一带一路”法律服务联合会,开发了“一带一路”法律服务网和粤港澳律师人才网。与省商务厅、国资委、贸促会等部门沟通协调,组织律师进驻“省商务厅走出去公共服务平台”“走出去新干线”“省国资委系统法律服务专业机构库入库机构名录”“广东国际商事律师库平台”和“贸促通”等平台。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厅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关于积极发展涉外法律服务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央关于加强涉外律师人才培养的决策部署,以战略眼光打造高端涉外律师人才队伍建设升级版。

一是积极协调组织、人社等相关部门,将高端涉外律师作为专门人才纳入省及地方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和重点人才工程计划,着眼培养通晓国际规则、具有世界眼光和国际视野的高素质涉外法律服务领军人才,为高端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发展提供保障。

二是贯彻落实《广东省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实施方案》,积极推动包括粤港澳合伙联营试点和省内律师事务所聘请外籍律师担任外国法律顾问试点等工作,落实好省的相关人才优惠措施,大力吸引境外高端涉外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来粤执业,提高涉外律师人才国际竞争力。

三是建立完善“高校+实务部门联合培养”机制,充分利用广东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基地和华师律师学院等资源优势,制定培养目标、完善课程设置,探索形成常态化、规范化高端涉外律师人才培养机制;与商务、知识产权、外事等部门加强沟通协作,开展国际投资贸易、“双反双保”、涉外知识产权、国家经贸摩擦应对等领域开展项目化培养。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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