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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084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时间 : 2021-06-10 19:27:13 来源 : 广东省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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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司函〔2021430

 

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广东省十届人大

次会议第1084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刘涛代表:

提出的关于对行政执法效果进行第三方评估的建议收悉,经综合省民政厅、省市场监管局等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引入第三方对行政执法效果进行评估,是新时代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效发挥和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服务政府法治建设的重要途径。关于对行政执法效果进行第三方评估的建议切合实际,具有重要的现实借鉴意义。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制度建设。一是建立法治政府建设第三方评估制度。2013年,省政府以规章形式出台《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试行)》和《广东省依法行政考评办法》,对全省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的制度建设、依法决策、行政执法、政府信息公开、依法行政能力建设等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其中行政执法作为一级指标,占总分值20%。考评办法明确,考评采取行政系统内部考核与社会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社会评议分值权重30%,由考评主体委托专业调查机构实施。实践中,一般通过社会公开招投标方式,委托高校等中立第三方社会机构实施。二是建立法治广东考评第三方评估制度。2016年,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出台《法治广东建设评价指标体系》和年度考评办法、考核标准,聚焦法治广东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对21个地级以上市的法治建设开展考评。法治广东建设考评采取“省直部门考核与社会评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社会评估委托第三方进行,分值占权重30%。三是建立行政执法监督第三方评估制度。2016年广东省人大常务委员会修订《广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其中第二十三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对行政执法的执行情况及效果进行评价,根据需要可以委托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社会组织等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价。”第二十七条规定:“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可以采取下列措施:……(四)委托符合法定条件的社会组织进行鉴定、评估、检测、勘验”。

(二)开展法治建设状况第三方评估工作。2013年以来,我省已连续9年委托独立第三方对省直各部门的依法行政情况和各地市的法治建设情况进行调查评估,极大地推动法治广东、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其中,2019年度法治广东建设考评通过招标委托广州零点有数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开展社会第三方评估,在往年基础上对社会满意度评议、媒体报道情况评议、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等关键指标进一步优化,通过调整权重比例,使设置更加科学合理。2019年起,依法行政考评被纳入省直机关绩效考核,参照以往社会评议工作经验,继续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先后委托了华南理工大学法治研究与评价中心(广东省政府绩效管理研究会)、广州零点有数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对省直部门依法行政工作开展社会评议,取得了良好效果。2020年度法治广东建设考评在总结往年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社会评估工作机制,将社会满意度评议、媒体报道情况评议、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关键指标评估分为3个包分别进行招标,发挥高校和企业各自的优势,更好地对我省各地法治建设进行评价。总体而言,社会评估工作经多年实践和总结,已积累了较好的工作经验,形成了一套比较成熟的工作机制。

(三)委托第三方对市场监管工作开展评估。一是开展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自2016年始,省市场监管局委托专业机构开展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含餐饮业质量安全满意度)测评,全面了解了企业和公众对食品安全监管的看法和感受,对全省市场监管部门的行政行为起到约束和引导作用。二是开展开办企业便利度评估。自2016年始,省市场监管局委托广东省社会科学院开展广东省开办企业便利度评估。每年公开发布《广东各市开办企业便利评估报告》,推动我省企业开办便利化程度越来越高,企业开办全流程由评估开展之前的8个环节、15.7天,降低为最少1个环节、最快半天、零成本,改革成效明显。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对本项评估给予高度评价。三是部分地市市场监管局结合实际开展评估工作。如江门市市场监管局委托江门市地方立法研究院对江门市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进行评估。中山市市场监管局委托相关专业机构开展了食品安全综合评价、食品安全满意度调查、消费环境评价、开办企业便利度等方面的第三方评价工作。

(四)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第三方评估工作。2019年始,行政执法监督较为集中的部门积极采取措施开展第三方评估工作。如省市场监管局委托律师事务所对年度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案卷进行抽样评查。以《广东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等规定为评查标准,在各市市场监管局已办结公开的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案卷中,按案卷总数不少于5%的比例抽取案件。从立案阶段、调查取证阶段、审查决定作出阶段、送达和执行阶段及案卷档案保存阶段分解细化评查指标,以百分制形式加以考评。通过第三方评查,找准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组织开展精准培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对行政违法行为的调查取证和分析判断能力、对行政执法文书的制作运用能力,不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2021年第一季度,省司法厅依托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和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系统,委托师事务所等独立第三方参与2020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在省、市、县(区)、乡镇(街道)四级执法部门中,挑选376个行政执法部门、7520份案卷进行评查,评查结果作为法治广东考核重要参考。

(五)充分发挥社会智库的作用。我省以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形式法人登记的社会智库,为广东经济和社会政策研究提供了决策依据,为企业提供了服务,在深化改革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在新形势下,社会智库的地位和作用日益突出,影响力在日益提高。作为非营利性智库类的社会组织,聚集了一批专家学者,汇聚了专家智慧。充分发挥智库的作用,利用社会智库的专业性、独立性,对行政执法效果进行第三方评估,取得了较好成效。2018年度法治广东建设考评委托暨南大学法治广东智库开展社会第三方评估,其中向居民、企业、律师、专家学者四类人员各提10个问题,共发放10040份问卷进行调查;对各地反映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等方面的12个关键指标数据进行综合分析;对舆情(即新闻媒体评价)从七个方面11项指标进行客观、量化的综合分析评估。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目前,我国对行政执法效果评估中还没有第三方的有效参与机制,建议各地在行政执法制度建设中,充分发挥第三方之独立性、专业性,积极引入第三方开展科学、民主的行政执法效果评估。下一步,我们将认真结合人大代表建议内容,不断拓宽社会力量参与法治建设的广度和深度,扎实推动我省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制度机制。探索健全行政执法效果第三方评估办法和措施,明确评估主体、评估方式、组织流程等内容,根据评估对象特点,针对性采取网上信息检索、现场调查、问卷调查等方式,积极邀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共同参与,确保客观全面、公平公正开展评估工作,探索出一套科学合理的评估办法和措施。

二是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效果第三方评估结果运用。继续加强法治广东第三方评估及结果通报工作,充分发挥行政执法效果评估的功能价值。认真贯彻实施《广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对行政执法监督第三方评估报告,通过制发行政执法督察建议书、撰写情况专报等方式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敦促执法部门解决实际问题,全面提升执法效能。

三是进一步规范和引导社会智库健康发展。继续加大民办非企业单位或基金会类型的社会智库登记引导和扶持力度,积极宣传国家智库建设的大政方针,积极推动政府购买服务向民办非企业单位或基金会类型的社会智库倾斜。完善对民办非企业单位或基金会类型的社会智库的税收优惠政策,激发社会智库活力,优化发展环境。完善民办非企业单位或基金会类型的社会智库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内部治理,强化人才队伍建设,提高社会智库的运作效率和研究质量。推动智库型社会智库品牌建设,大力培育和发展具有一定实力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或基金会类型的社会智库,激发社会智库创新活力。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广东省司法厅工作的关心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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