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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772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时间 : 2021-06-21 16:08:08 来源 : 广东省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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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司函〔2021467

 

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广东省十届人大

次会议第1772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潘洁文代表:

提出的关于确定统一的行政执法信息数据归集系统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行政执法信息数据统一归集共享的工作思路

当前,我省确实存在各部门行政执法数据标准规范不同、各类填报系统较多、数据共享难等现象,造成一线执法部门数据多头报数、重复录入等问题,增加了基层负担。省委、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2020年8月9日省政府印发《2020年“百项疏堵行动”工作方案》(粤府函〔2020140号),将解决行政处罚数据多头、重复录入问题列为堵点痛点问题清单之一,明确由省司法厅、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落实。根据省政府部署要求,我厅经与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进行充分调研论证,明确了解决措施。一是统一全省行政执法业务数据标准,主要涵盖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行政征用六类执法行为;二是建立行政执法综合数据主题库,依托省、市两级政务大数据中心,统一归集共享行政执法综合数据。今后,各级执法部门按照统一的标准要求,一次性向本级政务大数据中心推送或报送行政执法数据即可,“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信用广东”以及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和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简称“两平台”)等系统会自动与省大数据中心进行数据交换共享,实现执法部门“一次报送,多头应用”,逐步解决基层“一事多做”“数据多头填报”等问题。

关于推进行政执法信息数据统一归集共享进展情况

(一)完成综合行政执法综合数据标准编制工作。2020年10 月,我厅会同广东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联合印发《行政执法监督信息数据元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规范主要根据司法部行政执法监督数据相关标准,兼顾“互联网+监管”“信用广东”“双随机、一公开”等业务规范要求编制,共有11章,规定了广东省行政执法监督信息的数据元描述方法、法律法规数据元、事项清单数据元、执法和执法监督部门数据元、执法和监督人员数据元、执法对象数据元、对执法行为的监督数据元和监管投诉举报数据元,为推进行政执法信息数据统一归集共享提供了工作指引

(二)完成行政执法综合数据主题库建设方案起草工作。20215月,我厅牵头起草了《关于建立全省行政执法综合数据主题库的工作方案》《关于全省统一归集共享行政执法综合数据通知》,并征求了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意见。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复函称将依托省、市两级大数据中心,全力配合建立行政执法综合数据库存,统一归集共享综合执法数据,解决各单位行多头填报、重复录入问题。根据建设方案,下来将依托省、市两级政务大数据中心,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开展数据归集共享工作。即:省政务大数据中心负责省级执法部门的数据归集共享,市政务大数据中心负责各市的行政执法综合数据归集共享。

(三)大力推进“两平台”建设。按照数字政府统一规划部署,2019年省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和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粤办函〔2019〕170号),部署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信息化、智能化,提出“以规范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为重点”,建设全省统一的“两平台”,实现省、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四级行政执法主体的执法程序网上流转、执法信息自动采集、执法活动网上监督和执法情况网上查询。规范》也“两平台”配套建设标准之一。今后,上线应用“两平台”执法的单位,系统会自动将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三类数据推送到大数据中心,无需执法人员再专门填报。“两平台”于2019年5月份上线以来,全省已有7个地市544个执法单位,28314人上线使用,产生各类行政执法案件共33879宗。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抓紧推动主题库建设工作。在充分征求意见基础上,我厅将会同省政务数据局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全省行政执法综合数据主题库的工作方案》。争取年内推动省、地级以上市完成行政执法综合数据主题库建设工作实现依托两级政务大数据中心进行行政执法综合数据归集共享

(二)推动数据统一归集共享工作。省主题库建设完毕后,拟会同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共同提请省政府同意印发《关于全省统一归集共享行政执法综合数据的通知》,明确时间节点,要求全省行政执法综合数据的共享,统一通过省、市两级政务大数据中心行政执法综合数据主题库开展。已实现数据归集共享的单位,各地、各部门不再提出涉及信用、“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二次数据归集要求。

(三)加大“两平台”建设应用力度。以推进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为契机,加快推动各地市市级平台部署,组织各级行政执法部门上线应用“两平台”,力争年底率先在镇街实现全覆盖,有效减轻基层一线数据报送负担。

(四)加强督促考核。我厅将积极推动相关工作纳入法治广东建设考核范围,从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的角度牵头做好相关督促、考核工作,共同推动相关改革任务落地落实。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广东省司法厅工作的关心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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