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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广东省司法厅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 : 2021-10-12 17:50:19 来源 : 广东省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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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我厅2021年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建议办理总体情况

2021年,我厅承办建议54件(主办10件,会办40,参阅4件主要涉及立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优化营商环境、保障民营企业权益、律师管理、人民调解、疫情防控、防范青少年犯罪等多方面内容。各项建议与我省司法行政系统重点工作、老百姓普遍关心关注的问题高度契合,为我厅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也为我厅更有效地履行司法行政职能提供有力支持。在规定时限内,我厅保质保量完成全部建议办理工作,答复意见均上传至广东省人大建议动态管理系统,并按要求主动公开

10件主办件答复意见中,列为A类(建议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者基本解决)有9件,列为B类(建议所提问题列入年度计划解决)有0件,列为C类(建议所提问题列入规划,将逐步解决)有1件。在40件会办件答复意见中,列为A类有37件,列为B类有0件,列为C类有3件。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严格落实“一把手”领办要求,不断提升办理质量和水平。我厅高度重视建议办理工作,始终把建议办理作为我厅的重要政治责任,作为征集立法项目的重要渠道,把建议办理列入厅年度重点任务来抓。为做好该项工作,厅主要领导亲自部署,亲自审定办理工作计划;成立“一把手”领办建议提案工作协调小组,组建办理专班,制定了《“一把手”领办建议提案工作方案》;具体承办部门积极走访人大代表,听取有关部门意见建议,最大程度确保建议办理工作质量。

(二)建立健全建议办理制度机制,进一步规范办理流程和工作要求根据《广东省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评价办法》有关规定,我厅研究制定了《广东省司法厅2021年度“一把手”领办建议提案工作方案》,遵循依法、规范、高效、公开的原则,对建议的交办、办理、督办、考核、公开等环节提出具体工作要求,推动各部门严格落实及时签收反馈、沟通协商、结果公开等相关规定,不断提高复文质量和办理实效,确保建议办理工作进展顺利。

(三)强化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办理机制,层层落实办理责任厅主要领导作为建议办理工作第一责任人,亲自部署督办,亲自审定办理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等,亲自领办(督办)重点建议;分管厅领导抓综合协调工作,其他厅领导抓具体建议的办理;厅法治调研处负责统筹协调,规范统一办理程序和办文格式,建立专门工作台账,制定《省人大十三届四次会议建议办理计划表》,明确责任部门、经办人员办理时限;厅办公室将每一件建议办理工作事项列入厅OA督办系统,及时跟踪督办,并将建议办理结果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落实好公开审查;各相关部门负责具体承办,与代表、主办单位、协办单位密切联系,找准解决问题的措施,及时起草相关答复意见。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分别承担相应工作主体责任,明确相应办理工作的部门分管领导、经办人和联络员。全厅上下密切协作、通力配合,做到不敷衍了事,不搪塞过关,确保建议办理工作取得实效。

(四)把沟通协商作为建议办理的必环节注重听取和吸收各方面意见厅具体承办部门把解决问题作为沟通联系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回应代表的关切,对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做好检查落实;有条件解决的,集中力量尽快解决;因条件所限一时难以解决的,及时制定计划,加强调研,积极创造条件逐步解决,并将进展情况向代表反馈;对确实不可行的,实事求是、有理有据地向代表说明情况,做好解释工作,争取代表理解和满意今年,我厅具体承办部门采取电话、走访、座谈、调研等方式,切实加强与代表、主办单位、协办单位的沟通联系,认真分析研究建议内容,积极采纳合理意见建议,共同研究问题解决办法,制定改进工作的具体措施,答复意见有思路、有分析也有解决问题的对策、措施切实增强了建议办理实效性和可操作性,实现沟通成功率100%、答复满意率99.5%。

三、重点建议办理情况

(一)第1571号关于改革我省村居法律顾问制度助力乡村振兴、依法治村的建议。该建议由我厅主办,省财政厅协办。我厅认真做好牵头组织办理工作。按照现行体制下省与市县政府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属市县事权。我厅根据我省各地法律服务需求、律师资源、服务成本差异大的实际,充分利用现有省财政支持资金,鼓励各地结合当地实际,不断提高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补贴。部分地市积极争取地方政府支持,实现了补贴标准的增长。针对粤东西北等欠发达地区财政较为困难的实际,我厅积极争取省财政支持,省财政以专项转移支付方式对粤东西北等欠发达地区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进行补助,每年安排补助资金约1.1亿元。

)第1772号关于确定统一的行政执法信息数据归集系统的建议。该建议由我厅办。针对各部门行政执法数据标准规范不同、各类填报系统较多、数据共享难等,造成一线执法部门数据多头报数、重复录入,基层负担较重等问题,我厅按照省政府部署要求,与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进行充分调研论证,明确了解决措施。一是统一全省行政执法业务数据标准,主要涵盖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行政征用等六类执法行为。二是建立行政执法综合数据主题库,依托省、市两级政务大数据中心,统一归集共享行政执法综合数据。今后,各级执法部门按照统一的标准要求,一次性向本级政务大数据中心推送或报送行政执法数据即可。与此同时,“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信用广东”以及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和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简称“两平台”)等系统自动与省大数据中心进行数据交换共享,实现执法部门“一次报送,多头应用”,以此解决基层“一事多做”“数据多头填报”等问题。2019年5月份“两平台”上线以来,全省已有7个地市544个执法单位,28314人上线使用,办理各类行政执法案件共33879宗。

(三)第1084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建议。该建议由我厅主办,省财政厅会办。“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明确提出的任务要求。我厅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高度重视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将“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列入工作台账,作为一项重要改革事项督促落实,积极探索、大胆创新。目前全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已经建立,工作机制基本确立,业务工作普遍开展。近年来,我省政府法律顾问广泛参与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参与重大法律事务的处理,为政府的重要合同、重大协议等审查把关。经统计,省市两级政府法律顾问2018年办理各类政府法律顾问事务11456件,2019年办理10528件,2020年办理12797件,政府法律顾问防范政府行为法律风险的作用日益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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