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我厅2021年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建议办理总体情况
2021年,我厅承办建议54件(主办10件,会办40件,参阅4件)。主要涉及立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优化营商环境、保障民营企业权益、律师管理、人民调解、疫情防控、防范青少年犯罪等多方面内容。各项建议与我省司法行政系统重点工作、老百姓普遍关心关注的问题高度契合,为我厅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也为我厅更有效地履行司法行政职能提供了有力支持。在规定时限内,我厅保质保量完成全部建议办理工作,答复意见均上传至广东省人大建议动态管理系统,并按要求主动公开。
在10件主办件答复意见中,列为A类(建议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者基本解决)有9件,列为B类(建议所提问题列入年度计划解决)有0件,列为C类(建议所提问题列入规划,将逐步解决)有1件。在40件会办件答复意见中,列为A类有37件,列为B类有0件,列为C类有3件。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严格落实“一把手”领办要求,不断提升办理质量和水平。我厅高度重视建议办理工作,始终把建议办理作为我厅的重要政治责任,作为征集立法项目的重要渠道,把建议办理列入厅年度重点任务来抓。为做好该项工作,厅主要领导亲自部署,亲自审定办理工作计划;成立“一把手”领办建议提案工作协调小组,组建办理专班,制定了《“一把手”领办建议提案工作方案》;具体承办部门积极走访人大代表,听取有关部门意见建议,最大程度确保建议办理工作质量。
(二)建立健全建议办理制度机制,进一步规范办理流程和工作要求。根据《广东省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评价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厅研究制定了《广东省司法厅2021年度“一把手”领办建议提案工作方案》,遵循依法、规范、高效、公开的原则,对建议的交办、办理、督办、考核、公开等环节提出具体工作要求,推动各部门严格落实及时签收反馈、沟通协商、结果公开等相关规定,不断提高复文质量和办理实效,确保建议办理工作进展顺利。
(三)强化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办理机制,层层落实办理责任。厅主要领导作为建议办理工作第一责任人,亲自部署督办,亲自审定办理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等,亲自领办(督办)重点建议;分管厅领导抓综合协调工作,其他厅领导抓具体建议的办理;厅法治调研处负责统筹协调,规范统一办理程序和办文格式,建立专门工作台账,制定《省人大十三届四次会议建议办理计划表》,明确责任部门、经办人员和办理时限;厅办公室将每一件建议办理工作事项列入厅OA督办系统,及时跟踪督办,并将建议办理结果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落实好公开审查;各相关部门负责具体承办,与代表、主办单位、协办单位密切联系,找准解决问题的措施,及时起草相关答复意见。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分别承担相应工作主体责任,明确相应办理工作的部门分管领导、经办人和联络员。全厅上下密切协作、通力配合,做到不敷衍了事,不搪塞过关,确保建议办理工作取得实效。
(四)把沟通协商作为建议办理的必经环节,注重听取和吸收各方面意见。我厅具体承办部门把解决问题作为沟通联系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回应代表的关切,对已经解决或者基本解决的,做好检查落实;对有条件解决的,集中力量尽快解决;对因条件所限一时难以解决的,及时制定计划,加强调研,积极创造条件逐步解决,并将进展情况向代表反馈;对确实不可行的,实事求是、有理有据地向代表说明情况,做好解释工作,争取代表理解和满意。今年,我厅具体承办部门采取电话、走访、座谈、调研等方式,切实加强与代表、主办单位、协办单位的沟通联系,认真分析研究建议内容,积极采纳合理意见建议,共同研究问题解决办法,制定改进工作的具体措施,答复意见有思路、有分析,也有解决问题的对策、措施,切实增强了建议办理的实效性和可操作性,实现沟通成功率100%、答复满意率99.5%。
三、重点建议办理情况
(一)第1571号关于改革我省村居法律顾问制度助力乡村振兴、依法治村的建议。该建议由我厅主办,省财政厅协办。我厅认真做好牵头组织办理工作。按照现行体制下省与市县政府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属市县事权。我厅根据我省各地法律服务需求、律师资源、服务成本差异大的实际,充分利用现有省财政支持资金,鼓励各地结合当地实际,不断提高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补贴。部分地市积极争取地方政府支持,实现了补贴标准的增长。针对粤东西北等欠发达地区财政较为困难的实际,我厅积极争取省财政支持,省财政以专项转移支付方式对粤东西北等欠发达地区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进行补助,每年安排补助资金约1.1亿元。
(二)第1772号关于确定统一的行政执法信息数据归集系统的建议。该建议由我厅办理。针对各部门行政执法数据标准规范不同、各类填报系统较多、数据共享难等,造成一线执法部门数据多头报数、重复录入,基层负担较重等问题,我厅按照省政府部署要求,与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进行充分调研论证,明确了解决措施。一是统一全省行政执法业务数据标准,主要涵盖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行政征用等六类执法行为。二是建立行政执法综合数据主题库,依托省、市两级政务大数据中心,统一归集共享行政执法综合数据。今后,各级执法部门按照统一的标准要求,一次性向本级政务大数据中心推送或报送行政执法数据即可。与此同时,“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信用广东”以及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和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简称“两平台”)等系统自动与省大数据中心进行数据交换共享,实现执法部门“一次报送,多头应用”,以此解决基层“一事多做”“数据多头填报”等问题。自2019年5月份“两平台”上线以来,全省已有7个地市544个执法单位,28314人上线使用,办理各类行政执法案件共33879宗。
(三)第1084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建议。该建议由我厅主办,省财政厅会办。“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明确提出的任务要求。我厅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高度重视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将“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列入工作台账,作为一项重要改革事项督促落实,积极探索、大胆创新。目前全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已经建立,工作机制基本确立,业务工作普遍开展。近年来,我省政府法律顾问广泛参与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参与重大法律事务的处理,为政府的重要合同、重大协议等审查把关。经统计,省市两级政府法律顾问2018年办理各类政府法律顾问事务11456件,2019年办理10528件,2020年办理12797件,政府法律顾问防范政府行为法律风险的作用日益凸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