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类)
粤司函〔2022〕732号
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五次
会议第1256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梁凤仪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省内逐步普及为75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或普惠性收费办理遗嘱公证的建议(第1256号)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我厅赞同关于“为75周岁以上老人提供普惠性收费的遗嘱公证服务”的建议。公证机构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证明机构,公证服务也不以营利为目的。我省遗嘱公证现行收费标准如下: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件210元,不含录音录像费。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分段收费,以财产标的额为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500万元、800万元、1000万元、2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时为例,公证收费分别为:625元、1125元、2125元、5125元、7525元、9125元、15125元、27125元、37125元。
(三)当事人经济困难符合法律援助标准的,可以免交公证费。2021年,按照便民利民的原则,我厅会同省发改委调整降低了我省的公证服务收费标准,并且在调整收费政策的通知中明确对80岁以上老人首次办理遗嘱公证免收遗嘱公证服务费用。据了解,我省遗嘱公证服务收费标准是全国最低的。2021年,我省共办理遗嘱公证80398件,其中,为老年人办理减免收费的遗嘱公证8561件,为老年人办理免费的遗嘱公证7537件,减免费合计占全省遗嘱公证的20%。
二、关于“推进为75周岁以上老人提供免费办理遗嘱公证服务”,我厅建议暂缓推行。主要考虑:
一是对推动老年人遗嘱公证的影响。如果全面推行75周岁以上老人免费办理遗嘱公证事项,可能会误导部分群众形成不到75周岁不办理遗嘱公证的观念,对广泛、深入推动老年人遗嘱公证事务造成不利影响。因此,推动老年人办理遗嘱公证的关键并不是免不免费,而是要让广大群众充分认识遗嘱公证的作用,逐步改变传统思维和行为习惯,从而信赖、接受并自觉运用公证更好地处置个人财产,预防和化解遗产继承引发家庭矛盾和纠纷。
二是对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的影响。根据《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等规定,公证机构因过错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公证机构赔偿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公证员追偿。为提高民事赔偿能力,公证机构、公证员都参加了公证执业保险。保险公司以投保额1000倍为限赔付,但对不收费的公证事项不予理赔。如果免费遗嘱公证办理出现问题,保险公司不予理赔,公证机构又赔不起,将不利于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获得相应的保障,从而对该项业务的正常开展造成一定的影响。
三是对公证机构的影响。公证收费制度是公证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方面国家实行普惠制确保大众获得公证服务,另一方面通过公证收费支持和保证公证事业健康发展。遗嘱公证收费为公证机构开展遗嘱公证服务提供了经费保障。为75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办理遗嘱公证活动,作为敬老活动限定在每年敬老月活动期间或者其他特定时间进行,不会对公证机构造成很大的压力(事实上,我省部分公证机构开展过为60周岁以上且有意愿的老年人免费办理遗嘱公证活动),但是全面推行免费办理遗嘱公证活动,将加重公证机构的经济负担,特别是自收自支的公证机构。目前,我省78%以上的机构是全额和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这类公证机构,减免公证费用要有充足的理由,并经过一定程序的报告审批。
三、我厅赞同关于“以社区、居委或区域为服务点,为老人免费或提供普惠性收费的办理遗嘱的服务,让公共资源惠及到普通百姓”的建议。近两年,我厅持续推动惠民举措,以社区、居委或区域为服务点,为老百姓提供“家门口”公证服务。
一是开展近距离公证服务活动。在2021年党史学习教育中,为全省70周岁以上,且有意向的老人,免费办理遗嘱公证;进一步扩大公证事项“最多跑一次”和为群众提供“家门口”公证法律服务,被列为省司法厅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厅重点民生项目。我省广州、深圳、东莞、江门、惠州等15个地市公证机构入驻街道、居委会党群活动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共设办证点、服务窗口170个,为居民打造了“公证处本部——镇街——居委会”三级公证服务,打通了群众服务“最后一公里”。
二是优化公证服务流程。2021年6月印发的《广东省司法厅关于优化公证服务更好利企便民的实施方案》明确要求,不断扩大“最多跑一次”公证事项范围。对于法律关系明确、事实清楚、无争议的委托、声明等公证事项,只要当事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真实,符合法定受理条件,原则上全部纳入“最多跑一次”改革范围。如,佛山市禅城公证处在全省率先推出“1小时出证”服务,委托购买房屋等13项公证事项“坐等可取”。同时还推出了网上办证便民措施,20项公证事项足不出户即可申办,33项公证事项提前实现了司法部“最多跑一次”便民目标,得到了广大市民的认可。2021年,进一步整合内部资源,优化办证流程,经全面梳理,佛山市禅城公证处将“最多跑一次”事项范围扩大到62项,其中“1小时出证”公证事项扩大到38项,身份证、驾驶证、学历证等无需核实或可网上核实的涉外公证事项也实现“1小时出证”;网上办证公证事项扩大到24项,公证服务效率和便捷度得到进一步提升。
三是创新公证服务举措。为推动公证处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参与构建“一号、一网、一窗”服务模式。如2021年,东莞市东莞公证处分别进驻松山湖市民服务中心、东莞市民服务中心以及麻涌镇政务服务中心,一方面进一步提升公证服务向基层群众覆盖率,同时也实现广大群众“跑一次路,进一扇门,办所有事”,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公证需求,为广大企事业单位、商事主体、人民群众提供更为便捷精准的公证法律服务。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目前,全省公证员1090名,近三年年均办理公证140多万件,办证量居全国首位。案多人少矛盾一直存在,特别是珠三角地区较为突出。下来,我们将认真研究并落实代表建议内容,稳步有序地推进公证工作,鼓励有服务能力的公证机构尽快下沉到社区提供驻点或巡回办证服务,尽最大努力抓好落实。同时,我们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公证行业党的领导,坚持公证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大力推动各项公证业务全面发展,尽力满足包括老年人在内的广大人民群众对公证法律服务的需求。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广东省司法厅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司法厅
2022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