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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司法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20220018号提案答复的函

时间 : 2022-07-14 14:50:39 来源 :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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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粤司函〔2022〕826号

 

 

  广东省司法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

  第20220018号提案答复的函

 

民革广东省委员会:

  你委提出的《关于稳步推进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第20220018号)提案收悉。经综合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等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基层是国家治理的基石。全面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我省将推进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点工作,精心组织实施,取得了一些成效。

  一、工作情况

  (一)依法下放县级行政执法权。省政府发布关于镇街综合行政执法的公告以来,为依法推进改革工作,省委依法治省办印发《关于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加强对依法启动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的指导,目前,全省21个地市、129个县区已依法启动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推动下放镇街执法职权近2万项。

  (二)健全上下贯通、运行顺畅的工作机制。一是依法治县(市、区)办统筹县级各部门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对镇街综合执法工作“一统筹四统一”职能。二是省委编办印发实施《关于完善乡镇街道指挥协调机制 促进基层共建共治共享的若干意见》,充分发挥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委员会等统一指挥协调平台作用。

  (三)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一是出台《关于贯彻实施民法典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广东省行政检查办法》《关于加强行政执法风险防范工作的指导意见》《广东省行政执法流程和执法文书范本》、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三个办法”等制度文件。二是开展基层执法规范化创建。将江门市开展基层执法规范化示范建设列为法治广东建设2021年度改革创新亮点项目之一,以点带面不断深化基层法治建设改革创新。

  (四)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依托“数字政府”改革,在全国率先建成全省统一的“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和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以下称“两平台”),推动省、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四级行政执法主体上线应用。目前,全省已有3997家行政执法单位,77057万名行政执法人员,上线“两平台”办案,累计办理案件超18万宗,其中超70%的案件通过“粤政易”开展移动执法,在全国率先实现省市县镇四级应用全覆盖。

  (五)加强综合行政执法指导。一是省委依法治省办与省委编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有关工作的通知》,建立健全协调运转工作机制等方面加强工作指导。二是省委编办通过工作简报、会议、评估、材料汇编等方式,多渠道总结推荐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经验。

  (六)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一是加强考核监督。把推进镇街综合执法工作情况列为2020年和2021年法治广东建设年度考核和法治政府建设督察重点内容。二是开展编制落实情况督导。省委编办分两批向各地下达了用于执法工作的编制,并推动市县两级将机构改革等调整编制资源充实至乡镇街执法机构。三是开展财政预算和经费落实情况督导。省财政厅通过实施省对市县预算安排审核,对市县预算草案中的重点支出、“三保”支出、收入预算、民生政策、风险防控、程序合规性等实施前置审核,对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省乡镇街道办案质量参差不齐、“两平台”开发和应用存在短板的问题客观存在,协调机制、乡镇街道承接能力、执法规范化有待进一步提升。下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治理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继续深入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全面提升乡镇街道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能力和水平。

  (一)提高对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思想认识。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必须强化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乡镇街道是国家治理的基层单元,要统筹作出安排,整合优化乡镇街道党政机构和事业站所,保证基层事情基层办、基层权力给基层、基层事情有人办。深化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和夯基工程,是近年来我省“力度最大、范围最广、放权最多、最为深入”的一次改革。我们要严格落实《关于深化乡镇街道体制改革完善基层治理体系的意见》要求,全力以赴确保改革顺利推进。把深化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现实检验,作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具体行动,增强贯彻落实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二)全力推动“两平台”上线应用。一是积极争取省财政支持。2021年度,基于疫情影响及地市的经济实际,省政府拨出省级财政850多万专项资金,支持保障“一带一区”12个市的县区、镇街两级部署应用“两平台”。二是加强立法保障。制定《广东省行政执法综合平台管理办法》,加大立法保障,明确各部门职责,确保“两平台”平稳运转,将平台建设经验和具体措施通过政府规章的形式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推动实现政府治理信息化和法治化深度融合。三是完善功能。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工作跨层级、跨领域,涉及部门多,建设难度大。项目一期工程主要解决从“0”到“1”的问题。项目二期工程即将全面启动,将在一期基础上,完善行政执法办案平台的流程和功能,对一期提出的新需求,开发和完善功能设计。同时,新增省市一体化支撑平台,为省市两级部署提供技术支撑和保障;新增乡镇综合执法相关功能,为乡镇综合执法部门提供执法信息化保障,实现执法协同,确保执法数据纵向和横向互联互通。开发非现场执法系统,实现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有效解决人少事多的难题,解决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中“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 的问题。四是解决多头报送问题。根据2020年“百项疏堵行动”工作方案的安排,省司法厅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单位,充分调研论证,推行两项措施(统一全省行政执法综合数据标准、统一全省行政执法综合数据归集共享)解决问题。目前,第一项措施已完成。2020年10月,省司法厅会同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印发了相关数据标准,初步实现了综合行政执法数据标准融合;第二项措施各项工作准备就绪,四部门共同起草的《关于全省统一归集共享行政执法综合数据的通知(送审稿)》正在提请省政府印发,真正解决基层多头报送的“数据困扰”。

  (三)加强对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的监督指导。一是督促各地组织对县级行政处罚权下放乡镇街道实施的情况进行评估,通过评估认为乡镇街道确实无法有效承接的,由地级以上市政府公告收回。二是推动建立健全协调运转工作机制,各地党委依法治县(市、区)办要会同县级行政执法部门加强对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部署、培训、指导和监督;县级行政执法业务主管部门要推动建立健全乡镇街道与县直部门行政执法案件移送及协调协作机制;县级司法行政部门要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指导。三是推动出台《关于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进一步规范乡镇街道综合执法行为。各乡镇街道要积极上线应用“两平台”办案,以信息化推进执法办案的规范化、程序化。规范乡镇街道执法办案场所设置,确保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落实。按照司法部加强省市县乡四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的要求,健全我省乡镇街道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机制,力争2023年年底前实现全覆盖。

  (四)推动综合执法人员编制尽快到位。抓好《关于完善乡镇街道指挥协调机制 促进基层共建共治共享的若干意见》的贯彻落实,结合乡镇街道体制改革评估、统筹使用编制资源试点等工作,提高基层执法工作人员编制使用效益,督促指导各地进一步深化改革,推动改革再深入、工作再抓实、成效再提升。

  (五)全面提升镇街综合执法人员素质。一是继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全面依法治国战略落实到行政执法各项工作。二是把学习贯彻行政处罚法列为本地区、本部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计划加强学习。三是持续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重点加强对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四是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资格管理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培训制度,落实全国统一样式行政执法证的换发工作。进一步完善培训机制,切实提高镇街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委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你委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东省司法厅

  2022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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