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类)
粤司函〔2022〕838号
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
五次会议第1863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陈桂荣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对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给予办案补助的建议(第1863号)收悉。经综合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等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执法人员是代表国家、行政机关维护公共利益、行使行政管理职权的公职人员。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公正廉洁、坚持法治原则、坚守法律底线的稳定的执法队伍,是推进依法行政、维护国家法律尊严、坚持执法为民的根本保证。
一、工作情况
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和支持基层执法队伍建设,采取了系列措施加强基层执法工作。
一是推动编制资源下沉镇街。省委编办分两批向各地下达了用于执法工作的编制,并推动市县两级将机构改革等调整编制资源充实至镇街,进一步加强基层执法力量,并结合法治广东考评,将编制使用情况列为考核指标。印发实施《关于完善乡镇街道指挥协调机制 促进基层共建共治共享的若干意见》,推动各类人员编制统筹管理、集约利用,形成基层执法工作合力。
二是建立健全基层公务员激励机制。省委组织部结合贯彻落实公务员法及配套法规,制定出台系列倾斜基层的考核奖励和工资待遇等政策措施。通过健全公务员考核体系,提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注重向基层一线、艰苦岗位公务员倾斜。结合开展“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评选表彰及“最美公务员”学习宣传活动,重点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选树典型。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完善和落实乡镇工作补贴制度,实施职级公务员工资政策,落实基本工资正常调整机制,推进乡镇机关工作人员工资收入高于县直同职级人员政策落实。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建议中提到的有关我省乡镇街道执法队伍人员不足、缺少激励机制等问题客观存在。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治理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持续深入推进乡镇街道综合执法改革,全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公正廉洁、坚持法治原则、坚守法律底线的稳定的执法队伍。
一是持续深化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抓好《关于完善乡镇街道指挥协调机制 促进基层共建共治共享的若干意见》的贯彻落实,结合乡镇街道体制改革评估、统筹使用编制资源试点等工作,督促指导各地用活用好各类人员编制,提高基层执法工作人员编制使用效益。
二是按照中央统一部署,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关心关爱基层公务员的政策措施,进一步完善考核奖励和工资待遇制度,并积极向中央争取乡镇街道综合执法人员办案补助项目,提高执法人员办案的积极性,激励广大干部和人才流向基层、服务基层。
诚挚感谢你们对行政执法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司法厅
2022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