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说明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2015年修正),依据司法部《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95号)、《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96号)和《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名册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机关汇编了《广东省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名册(2022年度)》(电子版) 供司法机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诉讼、仲裁等活动中查询和选用。电子版名册登录广东省司法厅官方网站(网址http://sft.gd.gov.cn/)“通知公告”栏目。
《广东省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名册(2022年度)》(电子版)有效使用期从本名册公告之日到下一年度名册公告之日止。未取得广东省司法厅颁发的《司法鉴定许可证》、《司法鉴定人执业证》即未编入本名册的机构和人员,不得接受委托从事司法鉴定活动。期间,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发生变更、注销、审核登记等情形的以在广东省司法厅官方网站公布的行政许可文件为准。
敬请司法机关、社会各界监督广东省司法鉴定执业活动。名册编制过程中难免有疏漏,请及时反馈。监督电话:020-86359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