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结合我厅实际,现公布广东省司法厅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厅坚持以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条例》,紧紧围绕全省司法行政中心工作和社会公众关切,依法依规细化公开内容,规范运作,强化监督,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3年,通过厅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公文类政府信息185件,其中,公布了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2023年广东省司法厅部门预算、2022年度广东省司法厅部门决算等,制作并公开规范性文件3件,行政许可17件,行政处罚38件。公布《广东省司法厅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工作2023年度报告》、《广东省司法厅提案办理工作2023年度报告》。
细化政策解读,发布政策解读14篇。发布宣传稿件约1800篇,在中央及省级主要媒体发稿约310篇,上线广东“民声热线”。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3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388件,已全部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不断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审查机制,提高政务公开水平。对标网站考评指标要求,做好网站更新维护,加强日常巡查、值班读网工作,不定期地对栏目更新情况作通报,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严把信息发布关口,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对通过门户网站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内容审核和保密审查,确保公开信息依法、及时、全面、准确。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加强厅门户网站内容建设,逐项对标全省政府网站考评指标要求,完善网站栏目功能设计。二是着力拓展升级优化广东法律服务网,扩展信息公开新渠道,面向群众提供16类172项“公共法律服务产品”。三是利用新闻媒体,积极搭建公开平台,讲好司法行政故事。四是优化政务服务网,突出便民务实高效,切实推进实现政务数据资源共享。五是积极运用政务新媒体,积极打造具有鲜明“法治建设体”、“司法行政体”特征的信息新平台。
(五)监督保障。一是加强统筹协调,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办公室统一协调管理的工作运行机制,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进行。二是建章立制,做好配套规章制度的制定工作,细化、完善工作制度体系。三是积极参加政府信息公开培训,提高对信息公开《条例》和《办法》的贯彻执行能力。四是主动自觉接受社会群众的监督,主动听取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司法行政工作质量,提高办事效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主要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政策解读形式不够丰富,图表、图解、动画、视频等媒体形式运用较少,在充分利用新媒体方便人民群众获取信息方面还要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情况。一是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扩大政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切实提高信息公开实效性。二是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和职能要求,不断强化主动发布机制,丰富信息公开形式、拓宽信息发布渠道,切实增强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探索运用新技术和新媒体,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信息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厅没有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本年度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广东省司法厅办公室(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政民路51号,邮编:510405,电话:020-86359709)。
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广东省司法厅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栏目”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