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和劳动工资管理工作。按权限办理厅管理部门机关的内设机构以及省直监狱、戒毒基层单位干部的任免和调配工作。对协管干部进行考核并提出任免和交流意见。指导本系统干部人事管理工作。承担本系统警务管理工作。指导本系统警体训练工作。组织、指导本系统警务督察工作。承担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