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司法厅
广东省司法厅关于陈虹谷等
24人任公证员的通知
广州、深圳、珠海、佛山、韶关、茂名、清远市司法局:
根据《司法部关于任命樊文军等240人为公证员的决定》(司发通〔2024〕95号),司法部任命我省陈虹谷等24人为公证员,具体如下:
1.陈虹谷担任广东省广州市中南公证处公证员;
2.巫宇宁担任广东省广州市中南公证处公证员;
3.刘芳担任广东省广州市中南公证处公证员;
4.庄晓君担任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公证处公证员;
5.池婧担任广东省深圳市先行公证处公证员;
6.林欣晖担任广东省深圳市先行公证处公证员;
7.陈梦宁担任广东省深圳市先行公证处公证员;
8.陈媚担任广东省深圳市前海公证处公证员;
9.陈红意担任广东省深圳市盐田公证处公证员;
10.张燕担任广东省深圳市盐田公证处公证员;
11.唐娟担任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公证处公证员;
12.黄嘉仪担任广东省深圳市深圳公证处公证员;
13.赵亚静担任广东省深圳市深圳公证处公证员;
14.李卉江月担任广东省深圳市深圳公证处公证员;
15.黄新起担任广东省深圳市深圳公证处公证员;
16.王悦灵担任广东省深圳市深圳公证处公证员;
17.杨磊担任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公证处公证员;
18.林思妍担任广东省佛山市岭南公证处公证员;
19.刘芳萍担任广东省始兴县公证处公证员;
20.卢善担任广东省高州市公证处公证员;
21.许木秀担任广东省信宜市公证处公证员;
22.何金换担任广东省茂名市正大公证处公证员;
23.卢嘉担任广东省清远市国信公证处公证员;
24.阮思华担任广东省佛冈县公证处公证员。
上述人员的任职时间从2024年12月16日起算。请相关单位及时登录司法部公证行政管理和行业管理系统、广东省公证行业综合信息平台录入新任公证员相关信息。
特此通知。
附件:司法部关于任命樊文军等240人为公证员的决定.docx
广东省司法厅
202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