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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档时间:2022年0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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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进行政法规发布工作的通知(粤府办[1988]73号)

时间 : 2020-12-31 15:28:48 来源 : 广东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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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一九八八年六月十一日,省府办公厅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进行政法规发布工作的通知》转发给各有关单位,并提出贯彻意见:

一、国务院公开发布的行政法规,凡《国务院公报》、《人民日报》全文刊载的,各地、各部门应遵照执行并收集存档备查,省政府将不再翻印原文下发。

二、国务院公开发布的行政法规,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实施办法的,省政府将另行颁布实施办法,各地、各部门应一并贯彻执行。

三、对国务院公开发布的行政法规,省政府需提出若干贯彻意见的,将连同该法规原文一并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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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进行政法规发布工作的通知(粤府办[1988]73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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