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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全省法医临床司法鉴定人培训研讨班的通知

时间 : 2012-07-10 09:22:32 来源 : 广东省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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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鉴协秘[201220号

 

关于举办全省法医临床

司法鉴定人培训研讨班的通知

 

各市司法鉴定协会:

根据协会2012年度司法鉴定人继续教育工作计划,为加强法医临床鉴定人的执业水平,定于9月中旬举办2012年度全省法医临床司法鉴定人培训研讨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全省法医临床司法鉴定人,拟申请法医临床司法鉴定人执业的人员。其他相关分类司法鉴定人、管理人员也可以自愿参加学习。 

二、培训方式:委托中山大学法医学系承办,采取脱产学习和学术研讨的形式,由有关知名专家主讲。

三、培训内容:《关于法医临床司法鉴定若干问题的执业指南(试行)》、《道标有关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与肢体功能丧失程度评残条文的理解与暂行规定(试行)》、《人身损害医疗费的审核与评定准则(试行)》、《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期、营养期、护理期评定准则(试行)》四个指引的宣贯与说明,在伤残鉴定的法医临床鉴定书中分析说明的写作技巧。

四、时间、地点和培训费用

(一)报到时间和地点:2012年9月14日15:00-22:00广州市天河区龙口东路19号悦华大厦一楼大厅报到。

(二)培训时间和地点:2012年9月15日8:30-12:0014:30-17:009月16日8:30-12:00午餐后离开。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龙口东路19号悦华大厦四楼大报告厅

(三)培训费用:培训费每人880元(包括培训、场地、师资、资料),已交纳2011、2012年度会费的会员减免10%培训费,即每人800元。参训人员旅费、住宿费自理(悦华大厦标双288元/天)

需住宿者统一安排,并请参培人员统计表上注明人数与天数。因培训期间酒店客房紧张,没有预订住宿者将无法保证后续住宿要求预订住宿者后又不住宿的,将按照酒店规定自付一天违约金。

五、报名办法

请各有关司法鉴定机构将参训人员统计表(详见附件),于2012年7月30日前汇总直接传给中山大学中山医学院法医学系(联系人:孙秀敏,联系电话:020-87332131,13570269532,传真:020-87334353  地址:广州市中山二路74号中山大学北校区法医楼三楼,邮编:510080,邮箱:zdfyxxi@163.com。)。

六、有关要求

1、请各市司法鉴定协会将此通知及时转发至各相关司法鉴定机构,未成立协会的市,请各市司法局司法鉴定管理部门代为转达,确保培训对象按时参加培训。

2、报到时,请以司法鉴定机构为单位收齐执业证交会务组,以便统一签注年度培训意见等,相关人员参加培训的发给学分证明。

省协会秘书处联系人:赵翊君,电话:020-86351075

 

附:2012年度全省法医临床司法鉴定人参培人员统计表.doc

 

二〇一二年七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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