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者助手 网站支持IPv6 繁体版 | 无障碍阅读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文件

关于举办2012年度全省法医病理司法鉴定人培训研讨班的通知

时间 : 2012-07-23 12:33:07 来源 : 广东省司法厅
【字体 :

                                  

粤鉴协秘〔2012〕19号

 

关于举办2012年度全省

法医病理司法鉴定人培训研讨班的通知

 

各市司法鉴定协会:

根据司法部的规定和2012年度司法鉴定人继续教育工作计划,为了加强法医病理学鉴定行业的技术和经验交流,提高鉴定人的执业水平定于8月中旬举办2012年度全省法医病理司法鉴定人培训研讨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为全省法医病理司法鉴定人,拟申请法医病理司法鉴定人执业的人员。其他相关分类司法鉴定人、管理人员也可以自愿参加学习。 

    二、培训方式及内容。委托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承办,采取脱产学习和学术研讨的形式,由有关知名专家主讲。培训专题包括:尸体解剖常规技术及技巧、涉及死亡病例的医疗过错司法鉴定实例剖析(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罗斌)、过敏性休克死亡的法医病理学鉴定南方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王慧君)、涉及刑事案件的法医病理学鉴定思路及技巧广东省公安欧桂生)、法医病理学鉴定阅片体会(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成建定)、医疗纠纷尸检注意事项汕头大学司法鉴定中心苏敏)、涉及法医学鉴定的医疗纠纷处理实践中山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何韵)等。

三、培训时间、地点和培训费用

(一)报到时间和地点。2012年8月11日下午14:00广州市中山二路74号中山大学中山医学院新教学楼一楼大厅报到。

(二)培训时间。2012年8月11日 15:00-18:00,812日8:30-11:30、14:00-16:00。 

(三)培训地点:中山大学中山医学院新教学楼301课室

(四)培训费用:培训费用每人778元(含培训及8月11日晚餐及8月12日午餐),已缴纳2011、2012年度会费的会员减免培训费10%即每人应缴700元。需住宿者可统一安排,请提前与会务组联系,费用由参培人员另付。

四、报名办法。

请各地及时通知各有关司法鉴定机构,并将参训人员统计表(详见附件),于2012年8月1日前汇总直接传给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联系人孙秀敏  手机:13570269532,E-mail:ermine2005@163.com;孙玉露  手机:13430384462,E-mail:zdfy@163.com   Fax: 020-87334353)

五、有关要求。

1、请各市司法鉴定协会将此通知转发至各相关司法鉴定机构,未成立协会的市,请各市司法局司法鉴定管理部门代为转达,确保培训对象按时参加培训。

2、报到时,请以司法鉴定机构为单位收齐执业证交会务组,以便统一签注年度培训意见等,相关人员培训的发给学分证明。

省协会秘书处联系人:赵翊君,电话:020-86351075,传真:020-86351102。

附:参培人员统计表.doc

一二年七月二十三

 

主题词:司法  鉴定  培训  通知

抄  送:各地级以上市司法局、顺德区司法局,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梁震会长,杨锡武、王慧君、梁群益副会长。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