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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州市南方公证处资产评估服务商招标公告

时间 : 2016-04-07 17:41:07 来源 : 广东省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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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广州市南方公证处

 

 资产评估服务商

 

 

 

 

 

 

招标人:广东省广州市南方公证处

   二○一六年四月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函

一、项目概况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合格投标人)

三、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四、招标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文件要求

二、开标与评标

三、确认中标

四、评标方法

 

附件一  投标函格式

附件二  开标一览表格式

附件三  资料清单格式

 

 

 

 

 

第一章  投标邀请函

 

根据“机构自愿报名,操作程序公开公平公正,择优选取机构”的原则,广东省广州市南方公证处(招标人)将按照“机构实力最强、评估经验丰富、方案高效合理、费用成本最低、增值服务最优”的标准,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2家广东省广州市南方公证处资产评估服务商,特邀请贵单位前来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广东省广州市南方公证处资产评估服务商公开招标。

2.项目内容:招标人采取公开招标方式,从合格的投标机构中选择得分第1和第2名的机构担任广东省广州市南方公证处资产评估服务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合格投标人)

1.具备有效资产评估机构营业执照,且总公司注册地在广州;

2.具备广东省一级评估资质。

3.中标后能够签署评估委托协议并履行协议。

4.无违法违规受处罚记录。

三、投标截止时间、开标、评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6年4月21日上午9:00-12:00前。

2.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4月21日上午12:00。

3.开标时间:2016年4月21日下午14:00。

4.评标时间:2016年4月21日下午14:30-17:30。

5.投标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南方公证处十楼1005室

6.开标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南方公证处十楼会议室。

7.投标书的份数:正本1份,副本 5份(一式6份)。

8.敬请投标人委派代表1-2名出席开标和验标。

上述开标时间可根据投标的实际情况进行修改。

四、招标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广东省广州市南方公证处

招标人地址:广东省广州市中山四路246号信德商务大厦9、10楼 

招标人联系方式:(联系人姓名)陈晓梅、朱雪峰

               (联系人地址)信德商务大厦10楼1005室

               (联系人电话)83319788、83636677

 注: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招标人将电话通知,请投标人关注。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文件要求

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并按下列顺序编排:

(1)投标函(格式见附件一);

(2)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二),并注明开标一览表中相关数据来源;

(3)投标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广东省评估机构资质证书复印件、投标人在职注册资产评估师、房地产估价师、土地估价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以及未受处罚证明。

(4)投标机构简介。包括成立时间、机构规模、客户对象、业务范围和评估经验等;

(5)2016年度广东省广州市南方公证处资产评估工作方案。方案中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若中标,在公证处工作人员及负责人员的安排;需要公证处提供的条件和设备;评估报告的出具流程、出具时间;相关费用的收费标准和收取方式(注明是否允许POS机结算)以及投诉处理方案等。

(6)增值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能否为公证处巩固及开拓相关公证业务,能否协助公证处开展业务宣传,能否协助公证处开展业务培训,能够为公证处带来的其他增值服务。

2.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招标人的审查和现场核实要求。如果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料有欺诈和严重失实情况,招标人有权取消其资格。投标人不得以明显低于市场实际的信用评级收费价格恶意竞标。

3.投标人应准备1份投标文件正本、5份投标文件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在封面上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的字样,正本同副本必须保持一致。

    4.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并装订,并由投标人的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权的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投标文件中凡有涂改之处,都应由投标人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5.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装入封套中加以密封,并在封套上标明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和联系地址,注明“在开标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于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果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招标人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绝,并退回投标人。

    6.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招标人。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以上规定密封、标记和发送,并在封套上加注“修改”或“撤回”字样。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得修改或撤回其投标。

二、开标与评标

1.招标人将按第一章第三点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投标人应委派授权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到以证明出席,并携带能证明其身份的相关材料。

2.开标时,招标人将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开标一览表以及招标人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了“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启封。撤回的投标文件将原封退回投标人。

3.招标人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投标人的授权代表应在开标记录上签名以确认开标过程和结果。

4.招标人在开标后组织招标评审小组进行评标。招标评审小组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

5.招标人和招标评审小组均无义务向投标人进行任何有关评标的解释。

三、确认中标

1.招标人将根据招标评审小组的建议确定中标人。招标人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通知中标,同时通知其他未中标的投标人。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按照要求与招标人签订信用评级委托协议。

四、评标方法

2016年度广东省广州市南方公证处资产评估服务商通过评分方式选取,总分为100分,标的设置为“机构资质、评估经验、评估方案、费用成本、增值服务”五部分。

1.机构资质(15分):包括各机构是否具备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机构资质。投标人应提供监管部门授予投标人相关信用评级资质的文件或证书的复印件。

2.评估经验(20分):包括2015年各机构办理的资产评估的数量,参与国有机构、政府部门项目评估的数量,参与公证处公证业务资产评估的数量;2015年办理资产评估的投诉率和出错率等。

3.评估方案(30分):包括各机构提供在公证处驻点的方案,人员安排,需要公证处提供的条件和设备,相关费用的收费标准,费用收取方式,评估报告的出具流程、出具时间,评估投诉处理方案等。

4.费用成本(15分):列出在公证处驻点需要公证处提供的材料,条件以及人员,费用的安排,以及准备在公证处驻点所投入的资金等。

5.增值服务(20分)。列出能够为公证处带来的增值服务内容,包括如何巩固及拓展公证业务,协助公证处开展业务宣传,协助公证处开展业务培训等。

附件一投标函格式.doc

附件二开标一览表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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